多人合伙走私疫区冻肉大案|烟台王旭斌律师团队助力当事人获缓刑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冯XX与丛某某等三人共同商议,为谋取非法利益,策划并实施海上走私活动,三人分别联系码头、货源及货运方,形成较为完整的走私链条。在共谋过程中,三人明知涉案冻肉产自疫区,仍决定以海上偷运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将共计30余吨国家禁止进口的疫区冻肉非法运输入境,后被查处。被侦查机关以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立案侦查。
二、办案过程及辩护亮点
侦查阶段冯XX家属委托山东煦滨律师事务所王旭斌律师团队为冯XX辩护,接受委托后,王旭斌律师团队第一时间通过会见冯XX了解梳理案情,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辩护与沟通工作,但因涉案数额巨大,法定刑已达五年以上的标准,且冯XX侦查初期拒不认罪认罚,侦查阶段冯XX被批准逮捕。另查明,因本案真实货主尚未归案,导致在侦查阶段中将冯XX视为共同犯罪中作用最大的人员之一。提起审查起诉后,王旭斌律师团队通过前面阅卷、分析在案证据,认为本案基本事实已经较为清晰,核心的辩护空间在于主从犯的情节争取,同时也结合在案证据情况,经与冯XX充分沟通、释明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规则,团队确定了“当事人认罪认罚+律师独立开展罪轻辩护”的双轨策略。由律师独立辩护,针对案涉数额(主要是计算方法以及数额认定依据)以及冯XX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地位与作用进行罪轻辩护。一审环节,律师团队以此策略为核心完成庭审,从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多角度论证冯XX应被认定为从犯,庭审后又持续与主审法官、公诉人沟通,进一步阐明现阶段冯XX充分的认罪认罚态度。最终合议庭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在主犯尚未归案的情况下,认定冯XX系从犯并对其减轻处罚,以冯XX构成走私国家禁止及出口货物罪,判处冯XX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罚金10万元。
至此,王旭斌律师团队辩护思路成立,实现有效辩护,体现了律师在复杂共同犯罪案件中,通过精准定位辩护焦点、灵活运用认罪认罚制度的策略所取得的有效成果。降低当事人在犯罪团伙中的层级,并在已批捕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避免牢狱之灾。
三、案件启示
在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方案的选择非常重要,专业的刑事律师应全面的结合在案证据情况做出理性分析判断,如果当事人以及辩护人对案涉事实没有意见,仅对法律适用等问题与控方有不同观点可以选择被告人认罪认罚但律师独立辩护的方案,既能充分争取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又能最大程度的争取从轻减轻情节。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走私类刑事犯罪、共同犯罪刑辩困境,可第一时间联系山东烟台王旭斌律师团队:
1、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涉案数量大、金额高,公诉机关初步量刑建议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面临重型刑罚风险;
2、多人共谋、分工协作的海上/跨境走私共同犯罪案件,主犯未归案、上下游人员缺失,当事人被侦查机关推定为主犯、核心骨干,面临加重处罚;
3、当事人侦查初期拒不认罪、沟通不当,被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案件陷入不利局面,后续想要扭转案件定性、争取从轻处罚;
4、走私案件数额认定标准模糊、计算方式存疑,涉案货物数量、来源、疫区属性、涉案归属等证据存在争议,控方数额认定过重;
5、当事人在共同走私中仅参与部分环节,并非发起、组织、获利核心人员,却被认定为主要作用人员,需要辩护降层级、改主从犯认定;
6、涉疫区冻肉、违禁冷链货品、管制货物等特殊品类走私案件,存在行业专业性强、证据链条复杂、司法认定标准严苛的辩护难点。
王旭斌律师团队深耕走私类经济刑事、跨境刑事、复杂共同犯罪案件多年,精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普通货物走私罪等各类走私案件的司法裁判规则与辩护要点,针对大案重案、主犯未归案、数额争议、层级错判、已批捕难缓刑等疑难困境,提供全流程、精细化刑事辩护一站式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