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过失致人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经尹涛律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从轻量刑 常州过失致人死亡刑事辩护律师 常州刑事律师推荐
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 XX 在施工路段无证驾驶机动车,因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驾驶,与被害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经认定被告人 XX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 XX 委托尹涛律师担任辩护人,参与本案一审诉讼。公诉机关同时认定被告人 XX 具有自首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办案经过
尹涛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细致审查事故发生经过、被告人主观过错、到案过程及认罪态度。庭审中,尹涛律师围绕被告人 XX 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展开充分辩护,清晰阐述被告人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并非故意犯罪,且事故发生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人身危险性较小,恳请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 XX 无证驾驶、疏于观察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完全采纳尹涛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 XX 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 XX 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服判未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