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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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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任重律师作为被告人贺某某的辩护人,在“数额特别巨大”的严峻局面下,通过从犯地位的精准论证、自首情节的严格锁定、庭前全额退赃等系统性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将量刑从十年以上的法定刑起点大幅降至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充分体现了律师在重罪金融犯罪辩护中的核心专业价值。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贺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情简介

2020年起,娄XX等人通过运营某商贸公司及“某某”APP,以“某某”政策支持、海外商品代购代销为幌子,许诺高额利润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被告人贺XX于2021年入职该公司任客服,2023年起负责APP运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经鉴定,该公司涉及投资客户数百人,累计投资金额及损失数额特别巨大。2024年7月,贺X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案发后,贺XX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贺XX伙同他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贺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减轻处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判令:

  1. 贺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2. 退缴的违法所得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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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任重,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学院刑事诉讼法教材副主编,郑州市二七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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