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方宏帆律师代理供货商成功追索百万货款及违约金
案件详情:
原告[XX公司](以下简称“供货商”)与被告[壬公司](以下简称“购货商”)签订了一份《现货销售合同》,约定由供货商向购货商供应一批钢材,总价款数十万元。合同约定,购货商应于2022年9月2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逾期将按月息1.5%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案外人当事人寅作为担保方,在合同上签字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外人当事人卯事后也出具了书面的《担保协议》。
供货商依约交付了全部货物,但购货商却未能按期付款。经多次催讨,购货商仅支付了部分款项,仍有二十余万元货款及相应的违约金、损失等未能清偿。为维护自身权益,供货商委托上海申税律师事务所的方宏帆律师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购货商支付剩余货款、资金占用费、违约损失、律师费及保全担保保险费,并要求两位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方宏帆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了案件事实和证据链,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
明确被告主体:虽然还有一家劳务公司也出现在早期协议中,但方律师通过分析合同签署和履行情况,准确地将购货商锁定为主要债务人,避免了诉讼主体的混乱。
固定关键证据:方律师指导当事人整理并提供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包括:《现货销售合同》、送货凭证、增值税发票、催款记录、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以及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协议》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
主张全面赔偿:除了本金,方律师还依据合同约定,为当事人主张了按月息1.5%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因处理退货产生的差价和仓储费损失、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和保全担保保险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基本支持了方宏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被告购货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供货商货款约20万元;
被告购货商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法院酌情调整为按同期LPR的2倍计算);
被告购货商赔偿原告律师费2万元及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800元;
被告当事人寅、当事人卯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虽然法院对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但判决结果依然有力地维护了供货商的合法权益,实现了高效的债权追偿。
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方宏帆律师的价值体现得淋漓尽致:
高效的债权回收:方律师通过专业的诉讼操作,迅速启动法律程序,成功冻结了被告的相关资产,迫使被告积极应诉。最终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生效判决,为当事人打通了强制执行的通道,大大提高了债权回收的效率。
最大化挽回损失:方律师没有局限于追索货款本金,而是充分利用合同约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维权成本,并将两位担保人一并追索,极大地增加了债权实现的保障。
精准的风险控制:方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解读和运用非常到位。例如,他成功主张了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保险费由败诉方承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他准确识别并追加了担保人,为债权上了“双保险”。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适用于各类商事合同纠纷,尤其是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金钱给付义务的案件。当债务人违约、拖欠款项时,律师的介入是追索债权的必要手段。
服务指引:
完善合同条款:事前防范胜于事后补救。律师可以帮助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设计严谨的违约条款、担保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和维权费用承担条款。
及时保全财产: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迹象,应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资产,防止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强化证据意识:在日常交易中,应注意保存好合同、送货单、对账单、发票、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催款函等一切书面或电子证据。
善用担保机制:对于金额较大的交易,应尽量要求对方提供足额的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在债务人违约时,可直接向担保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