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专长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偷越国(边)境罪复合犯罪刑事辩护、境外涉诈人员量刑从轻辩护、认罪认罚案件精细化辩护
二、判决时间
2026年3月
三、审理法院
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四、代理方向
被告人ZX(化名)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审刑事辩护,聚焦当事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过往配合调查、获利较少等从轻情节开展量刑辩护,力争下调刑期、优化罚金处置。
五、判决结果
被告人Z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20000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罚金5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合计25000元。此前境外偷渡行政罚款5000元折抵同等罚金;个人违法所得4500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六、律师价值
本案当事人被网上追逃后异地抓获,自首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量刑压力极大。我全面梳理全案从轻事实,提交家庭佐证材料,当庭完整论证当事人早年配合警方调查、境外涉案获利极低、全程认罪认罚、主动回国接受行政处罚等从轻情节,说服法院采纳全部从宽理由,在公诉机关量刑区间内争取到最轻实刑,同时争取行政罚款抵扣罚金,大幅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
七、案情内容
当事人ZX早年经他人邀约,两次偷渡缅甸失败后,第三次成功出境至缅甸境外园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在境外窝点停留超30天,后自行从口岸回国,因非法偷渡被公安行政罚款5000元。
公安侦办上游组织者案件时,2024年12月就以证人身份传唤ZX,ZX当时主动完整交代全部偷渡、参与电诈事实。后续公安正式立案,电话通知ZX投案,ZX心存顾虑拒接警方来电,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数月后在外省派出所被抓获,移送本地看守所羁押。
检察院起诉指控两项罪名,给出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实刑、罚金2.5万至3.5万的量刑建议。当事人委托我作为一审辩护人,核心诉求是把刑期降至2-3年区间。
办案中,我发现本案最大争议:当事人前期主动交代罪行,但立案后拒不到案,无法认定自首,失去减轻处罚核心情节,量刑局面被动。我没有局限于自首单一辩点,转而挖掘全案全部从轻要素:一是当事人早在被追逃前就完整供述全部犯罪,主观认罪态度稳定;二是涉案仅获利4500元,远低于同案另一被告人,犯罪获利极小;三是当事人自行回国并接受过行政处罚,有悔过行为;四是全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我逐一出示证据、分层论述从轻逻辑,同时向法庭说明当事人家庭困难情况,请求法院充分考量主观恶性、获利数额、认罪表现从轻处置。最终法院认可我方全部从轻辩护观点,直接采纳公诉机关区间内最低刑期,同时支持用此前缴纳的5000元行政罚款抵扣罚金,减少当事人现金支出压力,实现当事人预期辩护效果。
八、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偷渡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境外园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的复合犯罪案件;
2. 曾配合公安调查、后期失联被上网追逃、无法认定自首的涉境外犯罪当事人;
3. 同时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两项罪名,需要数罪并罚量刑辩护;
4. 自愿认罪认罚,但担心量刑过重,希望争取区间下限刑期;
5. 境外偷渡已缴纳行政罚款,希望在刑事罚金中抵扣、减轻经济压力;
6. 涉案获利金额较低,无大额被害人损失的跨境涉诈刑事案件。
服务指引
1. 初次咨询:携带拘留通知书、逮捕文书、涉案笔录、行政处罚单据、获利转账记录,律师免费梳理案件核心从轻、从重情节;
2. 侦查阶段服务:会见当事人稳定供述,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争取不追逃、降低涉案定性风险;
3. 审查起诉阶段:对接检察官沟通量刑,协商认罪认罚优惠,梳理罚金抵扣、违法所得减免方案;
4. 一审庭审辩护:深挖全案从轻细节,多角度开展量刑辩论,全力争取区间最低刑期;
5. 配套服务:协助家属准备家庭困难佐证材料,代为沟通罚金缴纳、违法所得处置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