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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且数额较大|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争取不予批捕武汉刑事律师推荐彭龙亭律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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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刑事案件黄金 37 天至关重要,律师及时多次会见,统筹推动退赔谅解,精准打磨法律文书,和办案机关充分沟通,挖掘法定从宽及特殊家庭情节,论证无逮捕必要,助力当事人获得不批捕、取保候审,彰显刑事辩护专业价值。

案件详情

多次盗窃品牌服饰被刑拘,律师介入成功取保候审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彭龙亭律师成功辩护案例

一、案件标题

XX涉嫌盗窃罪一案——成功争取取保候审

二、办案机关信息

侦查机关: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

审查批捕机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羁押场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三、案情简介

XX,女,本科学历,案发前从事医药销售工作,系单亲母亲。2026年7月,XX因涉嫌盗窃罪被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据侦查机关查明,XX在商场内先后三次盗窃某品牌服饰,涉案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000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XX的行为已达到"多次盗窃且数额较大"的入罪标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同时,根据湖北省高院、省检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多次盗窃,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案发后,XX家属在当事人被拘留的次日即紧急联系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家属在回家后又对比了三家律师事务所,经过慎重考虑,最终选择委托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彭龙亭律师团队介入并担任XX的辩护人。

四、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辩护团队迅速展开工作,制定了"黄金37天"救援方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批捕阶段同步推进取保候审工作。

(一)第一时间介入,四次会见掌握案情

   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会见XX。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辩护人先后四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经过、XX到案后的表现、家庭背景及身体状况等情况。通过多次会见,辩护人全面掌握了以下关键信息:

第一,XX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构成坦白情节;

第二,XX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

第三,XX系单亲母亲,其母亲身患重病,父亲年事已高,家庭正处于特殊困难时期,若继续羁押将导致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

第四,XX在武汉市有固定住所及稳定职业,社会关系稳定,具备有效的监管条件。

(二)积极促成退赔退赃,化解社会矛盾

 辩护人了解到,XX家属有强烈的退赔意愿。在辩护人的协调下,家属积极联系被害人,代为赔偿人民币7999元,远超涉案财物实际价值。同时,XX家属在家中找到涉案衣物10件并当场交还公安机关。被害人在收到赔偿后,对XX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辩护人将谅解书及相关退赔凭证及时提交办案机关,为后续争取取保候审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多次与公安、检察院沟通,提交法律文书

在侦查阶段,辩护人多次与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承办警官沟通,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阐述XX具有坦白、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初犯偶犯、家庭情况特殊等从宽情节,恳请公安机关对XX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案件进入审查批捕阶段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与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辩护人从以下三个维度充分论证XX不符合逮捕条件:

其一,XX涉嫌罪行较轻,且具有坦白、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初犯、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从宽处理情节,无逮捕必要性;

其二,XX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及稳定社会关系,本案主要证据已收集固定,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

其三,XX家庭情况特殊,系单亲母亲且为未成年子女唯一抚养人,对其继续羁押不符合司法谦抑原则,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四)反复打磨法律文书,确保辩护意见精准有力

 辩护团队在办案过程中反复打磨每一份法律文书,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导向、人文关怀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论证。特别是在《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中,辩护人援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明确指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为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决定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五、案件结果

2026年8月6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XX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日,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依据检察院决定,向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发出释放通知书,XX被依法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大门。

 2026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到8月6日成功取保候审,XX共被羁押35天。在这35天里,辩护人四次会见、无数次沟通、反复打磨法律文书,最终成功在审查批捕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捕决定,实现了在"黄金37天"内成功救援的目标。

 本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在侦查阶段和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通过及时介入、全面会见、积极沟通、精准论证,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办案机关依法作出公正决定。同时,本案也提醒广大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也提醒家属,在亲人被刑事拘留后,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抓住"黄金37天"的关键救援期,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六、辩护人信息

辩护人:付纯律师、彭龙亭律师
执业机构: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 犯罪嫌疑人
  • 成功争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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