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武公 (南) 取保字 (2021) XXX 号
犯罪嫌疑人 QXM,性别女性,出生日期 1984 年 10 月 15 日,住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XX 村镇村组,单位及职业不详,
我局正在侦查 XX 容留卖淫案,因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 2021 年 4 月 8 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 SJC 的监督。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