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标题
跨境电诈团伙底层引流人员罪轻辩护,精准区分在岗时间核减涉案金额获轻判
二、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5 年
委托方:跨境电信诈骗团伙涉案底层人员
代理律师:王宣方律师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三、案件详情
委托人经同乡介绍前往境外诈骗窝点参与电信诈骗引流工作,该团伙通过陌陌、欢友等交友软件虚构单身证券从业者身份,诱导国内被害人添加 QQ 群,以虚假投资理财解冻金实施诈骗,被害人分布全国多地。委托人仅负责前期线上聊天引流,不参与团伙组织管理、后端收款、赃款分配,入职时间晚、在岗周期短,全程未获取任何违法获利。
公诉机关起诉时未区分各团伙成员实际参与时间段,将窝点全部诈骗总额统一计入委托人涉案数额,建议判处两年以上实刑。家属得知涉案总金额后极度担忧当事人长期羁押,委托王宣方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王宣方律师接手案件后,锁定涉案金额认定为核心辩护突破口,交叉比对出入境记录、窝点抓获时间、各被害人转账时间、当事人讯问笔录,精准划分委托人实际在岗区间,明确其到岗前发生的诈骗案件不应归责于本人。庭审中提出多层辩护观点:第一,委托人属于团伙底层辅助人员,仅从事前端引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法定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第二,当事人参与时间短、无任何违法获利,无前科属于初犯,归案后完整供述窝点运作模式、自身全部工作内容,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极低;第三,公诉机关不加区分全部涉案金额的认定方式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仅以当事人在岗期间产生的诈骗数额作为量刑依据,申请法庭剔除其入职前全部涉案款项。同时结合电子勘验笔录、出入境轨迹等客观书证佐证观点,完整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四、案件结果
1.法院完全采纳王宣方律师核减涉案金额的辩护意见,剔除委托人到岗之前全部诈骗金额,仅认定其在岗期间涉案数额;
2.认定当事人系共同犯罪从犯,结合无获利、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多重从轻情节,大幅下调量刑,判处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远低于公诉机关原始量刑建议;
3.区分团伙层级量刑,团伙组织者、长期获利骨干判处三年六个月,清晰体现团伙内部作用、获利情况对应的量刑差异;
4.判决依法没收全部作案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团伙骨干退缴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给受害群众,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流程。
五、律师价值
1.精准抓住跨境电信诈骗核心辩护要点,通过多份客观书证交叉核对,推翻公诉机关笼统数额认定,直接实现刑期大幅降低;
2.清晰界定团伙主从犯层级,论证底层引流人员仅起辅助作用,构建逻辑完整的庭审辩护体系;
3.熟练掌握跨境电诈电子数据、涉案金额认定相关司法规则,针对性反驳控方证据瑕疵,全部辩护观点被法庭采信;
4.全程同步案件进展,向家属细致讲解电信诈骗从犯、涉案金额认定法律规定,缓解家属对长期实刑的顾虑。
六、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前往境外诈骗窝点从事引流、客服、后勤等辅助工作,仅为底层普通员工,无组织、分赃权限,参与时间短、无获利或获利微薄,希望核减涉案金额、争取轻判的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
服务指引:亲属因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线上引流诈骗被抓捕,可咨询王宣方律师。律师擅长团伙类诈骗分层辩护、涉案金额精准核算,深挖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