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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建材赊销货款纠纷胜诉,李异胜律师缺席判决全额追回5.5万货款及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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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异胜律师 在线
广西杜坤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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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赊购建材后长期拖欠货款,诉讼阶段又消极避诉、下落不明,存在送达难、事实查明难双重障碍。李异胜律师以被告亲笔欠条为核心证据,完整固定买卖、结算、违约全部事实,法院缺席判决全额支持55526元货款本金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告经营XXX,20214月至9月期间,被告因承建龙潭产业园广西柳钢中金项目需要,以赊账方式向原告购买建筑材料。双方前期现金结算,自20214月起被告开始赊账,承诺待工程款到账后统一结算。2021930日双方结算,被告共欠材料款55526元,当场出具欠条,约定2022130日前付清,若不付清走司法程序,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分文未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

原告委托李异胜律师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材料款55526元及逾期利息(自202213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并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3500元、案件诉讼费、公告费。法院立案后被告下落不明,依法公告送达后转为普通程序,开庭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提交任何证据,案件缺席审理。李异胜律师当庭提交欠条、律师费发票及服务合同等全部证据,完成举证与法律说理。

二、案件结果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建筑材料款55526元;

2.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22131日起,以欠款本金5552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付至欠款还清之日止;

3.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3500元;

4. 案件受理费1188.16元、公告费600元(原告已预交),全部由被告负担。

整体胜诉成果

本案被告赊购建材后长期拖欠货款,诉讼阶段又消极避诉、下落不明,存在送达难、事实查明难双重障碍。李异胜律师以被告亲笔欠条为核心证据,完整固定买卖、结算、违约全部事实,法院缺席判决全额支持55526元货款本金,同时支持按LPR标准计算的逾期利息及3500元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原告的货款本金、资金占用损失、维权成本均获得生效判决保障,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三、律师价值

李异胜律师作为原告唯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独立完成案情梳理、欠条及交易证据整理、诉讼文书起草、公告送达对接、缺席庭审举证辩论全流程工作。本案存在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赊账交易无完整书面合同、需主张律师费及逾期利息多重难点,在案件全流程各关键节点均发挥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各项核心工作价值如下:

1. 以亲笔欠条为核心,构建完整买卖合同债权证据链

本案双方未签订正式书面买卖合同,交易以赊账方式进行,证据形式较为单一。李异胜律师重点固定被告2021930日亲笔出具的欠条,欠条明确载明欠款金额、欠款用途、付款期限及违约费用承担,结合原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交易时间背景,完整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被告欠款55526元的事实,即便缺少正式合同,欠条作为结算凭证足以独立支撑全部诉请。

2. 准确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依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双方欠条仅约定付款期限,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计算方法。李异胜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主张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一年期LPR为基础计算逾期付款损失,法院采纳该标准,以20221月公布的一年期LPR即年利率3.7%判令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为原告争取到货款之外的法定孳息损失赔偿。

3. 依据欠条违约条款,成功主张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欠条中明确约定"如不付清走司法程序,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李异胜律师提交法律服务合同、律师费发票原件,庭审中说明该条款系被告真实意思表示,律师费属于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符合双方约定,法院全额支持3500元律师费,将维权成本转由违约方承担,切实降低原告诉讼负担。

4. 妥善处理被告下落不明情形,完成公告送达保障程序合法

案件受理后法院按被告户籍地址无法直接送达,诉讼面临停滞。李异胜律师配合法院核实被告身份信息,及时申请公告送达,跟进公告刊登及期限届满,推动案件从简易小额诉讼顺利转为普通程序并如期开庭,不因被告恶意避诉导致案件久拖不决。

5. 熟练运用缺席审判规则,完整举证锁定案件事实

被告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李异胜律师庭审中逐一出示原被告身份证明、欠条原件、律师费发票及服务合同,清晰陈述赊购、结算、催收、违约完整事实链条,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被法院全部采信,缺席情形下仍完整实现债权确认。

6. 一并主张全部诉讼成本,受理费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

起诉时李异胜律师将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全部纳入被告承担范围,庭审中说明本案系被告拖欠货款引发,全部诉讼费用应由违约方负担,法院最终判决受理费1188.16元、公告费600元均由被告承担,原告预交费用可依法退还或申请执行,实现维权零成本。

7. 赊账买卖欠款纠纷标准化办案流程

针对个体工商户赊销建材、买方出具欠条后拖欠不付、被告下落不明缺席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李异胜律师形成成套办案体系:以亲笔欠条为核心结算凭证锁定欠款金额→依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张LPR标准逾期利息→依据欠条违约条款主张律师费等维权费用→配合法院完成公告送达程序→缺席庭审完整举证,实现货款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全面胜诉。

李异胜律师全程把控证据整理、公告送达、缺席庭审各环节,面对被告下落不明、消极避诉的不利情形,以欠条为核心构建完整证据链,依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准主张逾期利息,依据违约条款追回律师费,法院全额支持货款本金及全部维权成本,在赊销买卖债权确认、缺席案件证据组织、违约费用主张等关键节点起到决定性作用,全方位维护个体经营者合法财产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赊销建材货物,买方出具欠条后到期不付、催讨无果,对方下落不明或拒不到庭应诉,需要律师以欠条为核心证据起诉追讨货款、主张逾期利息和律师费,可委托李异胜律师全程代理一审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1. 赊销建材、五金等货物,买方出具欠条确认欠款金额及付款期限;

2. 付款期限届满后买方分文未付,多次催收无果;

3. 欠条中约定违约方承担司法程序全部费用(含律师费);

4. 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

5. 买卖合同货款追索纠纷,均可委托证据整理、公告送达、出庭诉讼全套法律服务。


  • 2023-09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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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异胜律师,玉林博白县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专业,2018年2月开始在广西杜坤律师事务所执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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