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2020年10月27日,商砼供应企业与XX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由商砼企业向XX公司位于霍邱县的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合同约定垫资款500万元,超出垫资款后按100万元为结算单位,所有单体楼回弹合格后90日内付清余款;XX公司未按约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支付所欠货款5%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商砼企业自2020年10月27日起持续供货至2021年7月12日结束,每次供货均出具《商品混凝土供货单》,由XX公司项目现场人员签字确认。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双方办理结算,结算金额XXX.45元。XX公司先后支付510万元,尚欠大额货款。
商砼企业委托余浩律师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判令XX公司支付货款XXX.45元、违约金313925元、律师费13184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庭前经对账,XX公司认可尚欠货款620万元,庭审中商砼企业对该金额予以认可。XX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应诉答辩,案件缺席审理。余浩律师提交购销合同、供货单、结算表、付款回单、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完成举证与法律说理。
二、案件结果
1. 判令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商砼企业支付货款620万元及利息;
2. 利息分段计算:以50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15日(起诉之日)起,以12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3日(供货结束90日后)起,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至本清息止;
3. 驳回商砼企业关于违约金313925元、律师费131848元的其他诉讼请求;
4. 案件受理费58870元减半收取2943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XX公司负担。
整体胜诉成果
本案系标的额620万元的大额商品混凝土货款纠纷,XX公司消极避诉、拒不到庭。余浩律师以购销合同、签字供货单、结算表、付款回单构建完整证据链,通过庭前对账将欠款金额从XXX.45元固定为620万元,法院全额支持货款本金,并分段支持LPR利息,其中120万元自供货结束90日后起算利息,500万元垫资款自起诉之日起算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商砼企业620万元核心债权获得生效判决确认,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三、律师价值
余浩律师作为商砼企业特别授权代理律师,独立完成合同及供货单据整理、欠款金额核算、庭前对账、财产保全、缺席庭审举证辩论全流程工作。本案存在供货周期长、单据数量大、垫资款与到期货款利息起算点不同、被告缺席等多重难点,在案件全流程各关键节点均发挥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各项核心工作价值如下:
1. 系统整理海量供货单据,构建完整买卖合同证据链
本案供货周期横跨9个月,每次供货均有供货单,涉及施工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方式、车数、累计方量等大量信息,单据数量庞大。余浩律师逐份梳理供货单,与月度结算表、付款回单逐一核对,将合同、供货单、结算表、电子回单、项目聊天群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每份供货单均有被告项目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即便被告不到庭,也足以完整证明供货事实与欠款金额。
2. 庭前主动对账,精准固定欠款本金620万元
原告诉请金额XXX.45元与被告认可金额620万元存在78503.45元差额。余浩律师庭前与对方核对账目,庭审中对被告认可的620万元欠款金额予以确认,避免因金额争议导致审理拖延或部分败诉,精准固定无争议的欠款本金,使法院直接确认620万元货款,提高诉讼效率。
3. 精准区分垫资款与到期货款,分段主张利息起算点
合同约定500万元垫资款但未约定还款时间,超出垫资部分在供货结束90日后付清。余浩律师准确区分两笔款项的利息起算节点:120万元到期货款自供货结束(2021年7月12日)90日后即2021年10月13日起算利息;500万元垫资款因未约定还款时间,自起诉之日2022年4月15日起算利息。该分段计息方案被法院完整采纳,最大限度为原告争取资金占用损失。
4. 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财产保障执行
起诉同时余浩律师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冻结XX公司相应财产,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资产,为后续620万元货款及利息的顺利执行提供财产保障,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5. 熟练运用缺席审判规则,完整完成举证责任
XX公司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余浩律师庭审中有序出示全部证据,清晰陈述合同签订、供货、结算、付款、欠款完整事实,逐项说明欠款构成及利息计算依据,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被法院全部采信。
6. 合理评估违约金、律师费诉请风险,做好当事人预期管理
合同约定了5%违约金及维权费用承担条款,但法院最终以利息已足以弥补损失为由未支持违约金及律师费。余浩律师起诉时完整提出该两项诉请以全面主张权利,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向当事人客观告知该部分诉请存在不被支持的诉讼风险,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有合理预期,最终核心货款本金及利息全部获支持,实现主要诉讼目的。
7. 大额商品混凝土货款纠纷标准化办案流程
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商品混凝土供货周期长、供货单量大、垫资与分期付款交织、买方拖欠巨额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余浩律师形成成套办案体系:逐份整理签字供货单与月度结算表→核对全部付款回单核算欠款→庭前对账固定无争议本金→区分垫资款与到期货款分段主张利息→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财产→缺席庭审完整举证,实现大额货款本金及利息全额胜诉。
余浩律师全程把控证据整理、庭前对账、财产保全、缺席庭审各环节,面对XX公司拒不到庭、620万元大额货款拖欠的情形,以完整供货单据链和精准分段计息方案,实现货款本金全额胜诉及利息支持,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在大额建材买卖债权确认、缺席案件证据组织、利息分段计算等关键节点起到决定性作用,全方位维护商砼企业合法财产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商砼、建材企业向建设工程项目长期供货,买方拖欠数百万货款,合同约定垫资、分期付款及违约金条款,买方消极避诉不到庭,需要律师整理海量供货单据、固定欠款金额、分段主张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可委托余浩律师全程代理一审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1. 商品混凝土、建材长期供货,供货单数量大、周期长;
2. 合同约定垫资款,垫资部分与到期货款利息起算点不同;
3. 买方拖欠数百万货款,经多次催收拒不支付;
4. 买方经传唤拒不到庭,需要缺席审理并完整举证;
5. 需要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6. 大额建材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均可委托证据整理、对账核算、保全出庭全套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