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合同无效仍全额支持工程款,驳回发包方全部上诉主张
一、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0 年
委托方:工程实际施工人
代理律所: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自然人委托人作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与省内某化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协议,约定由委托人完成堤坝开挖、筑坝、隔离堤土建施工,约定固定工程总价,超出合同约定长度的增量工程量按固定单价额外计价。工程完工后,委托人完成全部土建施工并交付发包方注水投入使用,但发包方长期拖欠大额工程款,仅支付少量款项,以 “工程未完工、未竣工验收、未铺设防水隔膜存在漏水质量问题” 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委托人多次自行协商催收无果,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剩余全部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并向法院申请第三方机构对坝体长度、截面尺寸开展司法鉴定。
一审阶段,律所全程跟进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委托人整理施工图纸、现场影像、施工日志等材料,配合法院现场勘测;司法鉴定意见书最终证实委托人施工坝体尺寸、长度均符合合同约定,且存在大量增量工程。律所结合合同条款明确论证,防水隔膜铺设义务属于发包方,工程漏水责任不应归责实际施工人,一审法院判决化工企业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对应逾期利息。
发包方不服一审判决,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工程未竣工、存在质量瑕疵,不应支付工程款。律所代理二审应诉,围绕三大核心事实答辩:一是司法鉴定报告完整佐证工程量、工程施工标准全部达标;二是合同明确防水隔膜采购、铺设系甲方义务,土建施工方仅提供配合,漏水不能成为拒付土建工程款的合法理由;三是发包方早已注水投入使用案涉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工程交付使用后无权以未竣工验收为由拒付工程款。同时针对一审利息计算标准瑕疵,同步向法院提出规范计息方式的专业代理意见。
三、案件结果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终审判决:第一,完全维持一审工程款支付判项,判令化工企业全额支付剩余数百万元工程款;第二,仅分段调整利息计算标准,区分旧贷款基准利率与 LPR 计息规则,未削减任何本金及利息总额;第三,全部驳回发包方上诉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实际施工人全部工程款债权得到司法完整确认,合法回款权益全面保障。
四、律所专业价值
1.建设工程案件全周期代理:一审对接司法鉴定、梳理工程量证据、固定工程交付事实,二审针对性应诉抗辩,全程把控案件走向;
2.建工司法解释精准适用:熟练运用 “工程交付使用视为验收合格”“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可参照约定计价” 等核心裁判规则;
3.司法鉴定专项配套服务:指导当事人收集完整施工佐证材料,配合法院现场勘测鉴定,以专业鉴定意见锁定工程量核心事实;
4.款项精细化核算:区分合同固定价款、增量工程款、已付款项、逾期利息,精准核算全部诉讼诉求金额,兼顾实体债权与裁判规范。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个人实际施工人承接堤坝、盐田、厂房、小型土建工程,发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
2.发包方以未验收、工程漏水、存在质量瑕疵为由恶意拒付工程款;
3.施工产生增量工程,甲方拒绝支付增量价款;
4.建设工程合同因无施工资质被认定无效,施工方担心无法收回工程款。
服务指引
承接土建、水利、厂房、盐田类工程的实际施工人,遭遇甲方拖欠工程款、以质量为由恶意抗辩等纠纷,可委托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专业团队,提供工程量鉴定对接、工程款诉讼、二审上诉与应诉、欠付工程款利息追索专项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