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行政诉讼胜诉案例:超龄务工工伤索赔受阻,律师代理撤销社保不予受理决定
一、案件详情
原告 A 受某后勤管理公司聘用,在校园食堂岗位从事后勤工作,工作期间操作设备发生手部严重工伤,伤情包含手指离断、骨折、肌腱断裂、皮肤移植等多重损伤。人社部门已出具生效工伤认定文书,确认本次受伤属于工伤。 后续经民事诉讼两级审理,法院判决用工单位应当向原告 A 支付全部工伤相关待遇,涵盖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交通补助等多项赔偿,总额达十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但该公司名下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仅执行回少量款项,剩余工伤赔偿始终无法兑现。依据社保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力赔付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原告 A 向被告 A(辖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提交先行支付申请后,被告以原告入职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单位不属于建筑项目参保主体三项理由,出具书面告知书直接不予受理申请,导致当事人维权渠道受阻。 当事人多方咨询无果后,委托湖北居正律师事务所马晶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予受理文书,并责令社保机构依法处理工伤先行支付申请。
二、案件结果
1.法院全面采纳马晶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被告 A 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2.判令被告 A 在判决生效后法定期限内,重新审查、处理原告的工伤先行支付申请;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被告 A)承担。 原本被拒之门外的工伤先行支付维权路径,经诉讼程序成功打通,当事人得以继续向社保部门主张工伤基金先行赔付权利,弥补用工单位无财产执行带来的损失缺口。
三、律师价值
1.证据体系完整搭建:紧扣马晶律师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执业理念,全面归集工伤认定书、两级民事判决书、法院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用工合同、就医诊疗材料等全套核心证据,形成闭环证据链,完整证明工伤事实、单位赔付义务、执行不能三大关键事实,夯实案件胜诉基础。
2.精准突破法律误区:社保机构以 “超龄、劳务关系、非建筑项目参保” 作为拒付理由,马晶律师精准拆解《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法条,明确法律并未将超过退休年龄列为拒绝受理先行支付申请的法定条件,指出行政机关片面解读政策、增设限制性条件的违法之处,庭审中逻辑清晰、论据充分,直击行政行为违法关键点。
3.全流程长远布局维权:办案过程中不只着眼本次行政诉讼胜诉,提前预判后续社保重新审核、先行支付核算、单位追偿等后续环节,同步规划整套维权路径,既解决当下不予受理的程序障碍,也为当事人后续足额拿到工伤赔偿做好铺垫,践行 “走一步、看十步” 的办案思路。
4.兼顾权益与矛盾化解:代理过程中持续梳理当事人全部损失明细,厘清各项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全程站在劳动者切身利益角度权衡维权方案,不单纯追求一纸胜诉判决,核心目标是打通赔付渠道,从根源解决当事人拿不到工伤赔偿的核心困境,真正实现实质性维权。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人群 / 纠纷场景
1.务工时发生工伤,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
2.法院判决单位承担工伤赔偿,但公司无资产、执行回款不足;
3.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先行支付,被以年龄、用工性质、参保类型等理由不予受理、驳回;
4.超龄务工人员发生工伤,遭遇行政部门拒绝落实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5.不服社保经办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支付等行政决定,需要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咨询服务指引
若您存在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仲裁诉讼、工伤先行支付、社保行政纠纷等相关法律难题,可咨询湖北居正律师事务所马晶律师。律师将结合您的用工情况、受伤经过、现有文书材料梳理完整证据,定制专属维权方案,兼顾诉讼胜负与实际赔付落地,一站式处理劳动工伤、社保行政类纠纷,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