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协助组织卖淫刑事案辩护,认罪认罚辩护助力当事人获得从轻判处
基础信息
裁判法院:黑龙江五常市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24 年
委托方:被告人 B
代理律师:范晓琳律师
律所:黑龙江宗邦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当事人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接受他人请托,在相关卖淫活动中,负责联络人员,为卖淫场所输送客源,从中获取提成获利,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后,当事人委托范晓琳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之后,范晓琳律师第一时间开展全案阅卷,梳理案卷全部证据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向当事人讲解罪名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流程、认罪认罚制度法律后果,安抚当事人心理状态。律师细致梳理案件事实:核对指控的涉案行为时间跨度、获利情况、当事人在整个事件当中所处地位、所起作用,同时调取收集当事人身体患病、一贯表现等相关背景材料。
庭审过程中,范晓琳律师围绕案件事实开展辩护,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持异议,重点从当事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属于初犯偶犯、积极配合退缴违法所得、自身存在身体疾病、主观恶性相对有限等多个角度发表完整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
法庭采纳辩护人核心辩护意见,结合全案事实证据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当事人作出从轻刑事判决,对当事人判处有限刑期并科罚金;同时依法对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相比指控的量刑区间,当事人获得宽缓处理。
律师价值
1.全案细致阅卷,完整厘清全部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精准识别本案当中可从轻处罚的全部法定、酌定情节;
2.充分会见沟通,为当事人做好法律辅导,协助当事人正确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最大化发挥制度从宽作用;
3.庭审精准发表辩护观点,将当事人身体状况、初犯、坦白、退赃等情节完整呈现给法庭,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实现从轻量刑,降低当事人刑罚负担。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果您或其家属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刑事犯罪,包括协助组织卖淫、介绍卖淫等罪名,面临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阶段,均可咨询范晓琳律师。律师可提供会见、阅卷、取保候审申请、庭审刑事辩护,结合案件证据挖掘从轻、减轻情节,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