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二次手术索赔胜诉|律师精准举证,助力当事人足额获赔
一、审理法院
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
二、案情经过
某年3月,被告樊X驾驶小型轿车在道路路口转弯过程中,与原告王X骑行的电动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X人身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樊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王X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王X因伤情严重,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前期住院治疗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已由涉案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赔付完毕。为取出体内骨折手术内固定物,原告王X于次年3月入院进行二次手术治疗,累计住院十余日,产生二次手术医疗费、复查费等多项合理费用。同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原告本次事故损伤对应的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原告为此支出鉴定费及相关辅助费用。
涉案肇事车辆在某地区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市级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及300万元限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有效期内。因双方就二次手术产生的各项损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原告王X委托关浩辰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赔偿二次手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
三、案件焦点
1、原告主张的二次手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各项损失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符合法定赔偿标准;
2、原告部分医疗票据原件缺失,仅有医院盖章明细单的情况下,该医疗费用能否得到法院采信;
3、本案超出交强险赔付范围的损失,应当如何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划分赔偿责任;
4、案件鉴定费、诉讼费的承担主体及分摊比例如何认定。
四、裁判结果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采纳我方律师核心代理意见,对原告合理合法的损失予以全部支持,最终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某地区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市级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共计赔偿原告王X各项损失2万余元;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同时,法院依法对案件诉讼费、鉴定费进行分摊,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费用,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五、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二次索赔纠纷,核心难点在于无原始票据的医疗费用认定及后续康复损失的标准界定。办案过程中,我方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针对票据原件缺失的问题,积极调取医院加盖公章的费用明细、诊疗记录等佐证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可全部医疗费用。同时,严格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标准,精准核算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等各项损失,明确主次责任的赔偿分摊比例。
最终通过专业的举证、质证及庭审辩论,推翻了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主张,帮助当事人顺利拿到二次手术及康复相关赔偿,高效维护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同类交通事故后续治疗索赔案件提供了良好的参考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