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挪用资金、单位脱责、撤销案件、以证据为中心、职务类犯罪
案件背景:江苏苏州XX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张X系企业经营人员,因公司资金往来被指控挪用单位资金,面临刑事追诉。
核心难点:资金往来客观存在,账面上确有公司资金流动记录;能否证明资金使用获得公司授权、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是罪与非罪的分水岭。同时,公司拒绝承认涉案资金流出经公司授权,给辩护人举证证明无罪带来挑战。
办案策略:胡增瑞律师团队介入后迅速调取关键财务凭证,逐笔还原资金审批与使用链条,证明涉案资金使用系经公司授权的经营行为,不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通过证人证言以及客观证据证实公司主观不知情与事实不符;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多次沟通,递交证据材料及不构成犯罪的律师意见书。
最终结果: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当事人先获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当事人获得彻底的无罪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