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赠与合同纠纷,李双双律师担任原告 A(原配妻子)的一审委托诉讼代理人。
原告 A 与第三人(原告配偶)婚姻关系持续存续。婚姻存续期间,第三人与被告 B 发展不正当婚外交往关系,在此期间,第三人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还按照被告 B 指示扫码付款;为规避原告 A 发现,被告 B 还指令第三人将多笔钱款转入其母亲被告 C 的账户,累计向二被告进行大额财产赠与。后续被告 B 返还部分款项,仍有大额款项拒不退还。
原告 A 委托李双双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第三人对被告 B 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二被告连带返还剩余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庭审中被告 B 提出多项抗辩:主张案涉款项不属于赠与,属于共同投资款;质疑案涉资金不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被告 C 辩称自己对转账一事完全不知情,名下账户只是交给女儿被告 B 使用,本人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第三人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与庭审。
代理律师向法庭完整提交结婚证、全套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全套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转账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款项支付路径、被告部分回款记录,驳斥对方投资的抗辩意见。法院经审理认定第三人与被告 B 之间基于婚外关系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结合双方证据核对最终认定应返还金额。同时认定被告 C 虽出借账户,但并未从中获利,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二、案件总结
配偶婚内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向第三者进行大额财产赠与,经李双双律师代理原配原告 A 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确认案涉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 B 向原告 A 返还超90万余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 LPR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 A 要求被告 C 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本案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 B 承担,原配一方成功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三、律师价值
1.全面搜集整理多维度证据,夯实赠与无效的事实基础
系统性梳理结婚证、全部微信 / 支付宝 / 银行转账流水、聊天记录、录音证据,固定双方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的事实,证明全部转账发生于夫妻婚姻存续期内,完整还原赠与全过程,对抗被告 “属于投资款而非赠与” 的核心抗辩。
2.精准适用公序良俗法律规则,论证赠与行为法定无效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相关规定,向法庭阐明:夫妻共同财产非经配偶同意,一方不得擅自大额处分;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受赠方应当返还全部财产,该代理观点被法院采纳。
3.逐笔核对海量往来流水,精准核算应返还本金
本案转账笔数繁多,存在多渠道转账、部分回款、第三方账户过账的复杂情形。律师逐笔统计转入、退回资金,区分直接转账、扫码代付、转入母亲账户的各类款项,庭审中配合法庭完成金额核对,法院采信核算逻辑,确定返还总金额。
4.厘清出借账户法律后果,充分论证各方法律责任
针对被告 C 出借账户收款的情形,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同时尊重法庭裁判观点,法院认定其虽出借账户,但未从中获利,不承担连带责任,帮助当事人厘清不同主体的责任边界。
5.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弥补财产被长期占用损失
诉讼请求中一并主张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法院予以支持,弥补夫妻共同财产被他人长期占用产生的经济损失。
6.应对关键第三人拒不到庭的庭审风险
本案实施赠与行为的第三人拒不出庭,律师依靠客观书证、电子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不依赖第三人当庭陈述,即便第三人缺席,案件事实依然被法院予以认定,保障原配的合法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婚姻存续期间,配偶向第三者微信、银行卡大额转账赠与夫妻共同财产,原配想要追回财产;
第三者指令将钱款转入父母、亲友第三方账户,规避原配追索;
对方抗辩转账属于投资、借贷,否认是婚外赠与;
掌握聊天记录、录音、银行流水,但不清楚诉讼思路、起诉主体与金额核算;
赠与案件中实施转账的配偶拒绝出庭、不配合原配维权。
服务指引
如果您发现配偶婚内存在向第三者大额转账的情形,想要起诉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保存结婚证、全部转账流水、微信聊天、录音等证据,可预约律师咨询。律师可以协助梳理全部资金往来、整理证据材料、确定被告主体、起诉立案、全程出庭代理。该类案件核心在于固定婚外关系证据与完整资金流水,越早介入,越有利于追回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