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基础信息
审理法院: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刑事一审判决书 判决日期:二〇二三年
二、案件背景
杨X在境外某集团旗下两个赌博平台注册代理账号,通过社交软件发布赌博网站链接,发展 290 余名赌客。其名下赌客充值金额达 3854 万余元,个人违法获利 13.4767 万元,公诉机关指控杨X构成开设赌场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法定量刑区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郑帅律师担任杨X一审辩护人。律师结合当事人属于从犯、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开展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杨X宣告缓刑。
核心案件争议
1. 网络赌博平台代理,赌资高达三千八百余万元,是否应当认定为 “情节严重”;
2. 在情节严重、法定刑五年以上的前提下,能否通过从犯减轻处罚,进而适用缓刑;
3. 网络代理仅负责发展赌客,并未搭建、运营赌博平台,如何评价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4. 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对量刑、缓刑适用的影响。
三、案件审理结果
1. 被告人杨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0 元(罚金已缴纳);
2. 对杨X退出的违法所得 13.5 万元予以追缴;
3. 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四、郑帅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1. 区分赌博平台层级,论证当事人属于共同犯罪从犯
厘清赌博集团架构,杨X仅为下游代理,不参与赌博平台开发、运营、资金结算,只负责发展赌客获取返利,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次要地位,依法认定从犯,实现减轻处罚,将量刑降至五年以下区间。
2. 推动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
指导当事人足额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13.5 万元,主动缴纳罚金,以实际悔罪行为,为争取缓刑奠定事实基础。
3. 用好认罪认罚制度,与公诉机关沟通量刑建议
审查起诉阶段配合认罪认罚程序,与检察官充分沟通,结合从犯地位、退赃悔罪情节,争取到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4. 庭审重点论证减轻处罚后符合缓刑条件
虽然案件被认定情节严重,但经从犯减轻处罚之后,结合当事人无前科、认罪悔罪、全部退赃,充分论证社会危险性较低,符合缓刑适用法定条件。
5. 完整梳理电子证据,固定全案事实
核对远程勘验笔录、电子证物检查记录、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确认案件事实,聚焦量刑辩护,实现当事人非监禁刑的辩护目标。
五、适用咨询场景
1. 网络赌博平台代理,发展大量赌客,赌资巨大,被认定开设赌场罪 “情节严重”;
2. 仅做下游代理,不参与平台搭建运营,需要争取认定从犯减轻处罚;
3. 法定量刑五年以上,希望通过辩护争取缓刑;
4. 开设赌场罪认罪认罚案件,退赃、退获利争取从宽处理。
六、法律服务指引
网络赌博代理类开设赌场刑事案件可委托郑帅律师辩护。律师梳理赌博团伙层级地位,区分主从犯,充分运用从犯、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情节,即便案件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也全力争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