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被告人季X在其老家乡村山路路段,以“山路通行维护、占地通行费”等名义,私自对过往上山过路车辆及进山人员实施拦路收费行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季X采用拦截车辆不予通行、言语施压、拒不放行等软暴力及胁迫手段,强行向过往路人索取费用。对于部分不愿缴纳费用的路人,季X进一步采取胁迫措施,要求其当场进行转账,或强迫其购买所谓的“山路通行服务”。季X长期、多次实施上述拦路索财及强迫交易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交通秩序与群众的生活安宁,引发群众强烈不满并最终被举报。公安机关接报后,经初步侦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对季X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季X的主观故意认定及行为性质的法律界定。季X到案后,始终固执地认为其拦路收费行为属于当地的“乡里规矩”,仅仅是“随便收点路费”,完全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因此,如何向当事人厘清民间私自拦路收费与刑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本质区别,纠正其严重的法律认知偏差,成为本案辩护工作的首要难点。此外,在客观事实层面,如何完整、准确地梳理每一次拦路事实、涉案金额及具体作案方式,并从中精准筛选出当事人主观认知存在偏差、文化水平较低、无前科劣迹、愿意积极退赃悔罪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是争取从宽处理、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所在。
【裁判结果】
在福建嘉怀律师事务所陈律师的积极介入与专业辩护下,辩护律师与办案机关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详细阐述了当事人的主观认知偏差及多项从宽情节。办案机关最终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被告人季X在律师的耐心普法下,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在综合考量全案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后,依法对季X予以减轻处罚,将其原本可能面临的实刑判决成功降低为缓刑,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