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黄金期辩护|翟朋举律师办理涉嫌组织、介绍卖淫罪获不予批捕取保
审理法院信息:XX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某某家属:某某辩护人:翟朋举律师(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某某因涉嫌组织、介绍他人卖淫罪,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类案件量刑较重,当事人面临被批准逮捕继续羁押的风险。家属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委托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翟朋举律师团队担任刑事辩护人,希望抓住审查逮捕关键阶段争取有利处理结果。
办案经过:接受家属委托之后,翟朋举律师团队迅速启动辩护工作。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某某,直接听取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与辩解,掌握案件一手信息。同时主动对接侦查办案机关,详细核实本案侦查方向、已收集证据以及侦查机关的初步意见,结合会见与沟通掌握的全部信息,快速研判案件争议点,量身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这是能否避免逮捕羁押的关键窗口期,律师积极对接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辩护观点,提交内容详实完整的法律意见书。辩护意见重点从现有指控证据存在不足、当事人在涉案事件当中所处地位、所起实际作用较小、整体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等多角度展开论证,充分说明本案并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律师持续与检察机关沟通说理,反复就证据瑕疵、当事人情节轻重进行分析,全力推动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案件结果:承办检察院经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充分采纳翟朋举律师团队提交的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对犯罪嫌疑人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收到不予批捕文书当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得以离开看守所。本案涉嫌罪名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组织、介绍卖淫罪,检察院综合考量在案证据、当事人涉案地位、情节轻重,评估社会危险性,认为没有逮捕必要,故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续案件继续办理。
律师价值:翟朋举律师牢牢把握 37 天审查逮捕黄金辩护期,多角度论证无逮捕必要,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成功争取不予批捕,帮助当事人重获自由。有刑事辩护需求,搜索西安XX推荐,可以找到翟朋举律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