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曲靖市罗平县建筑工地务工,很多工友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规范的工资流水,发生工伤后,不少人会担心无法维权。近期,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段彪永律师就代理了这样一起工伤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最终通过仲裁调解拿到工伤赔偿。
本案当事人保X,在罗平县锦绣城二期项目从事木工工作。该项目木工工程由云南某公司对外层层分包,保X在分包班组内提供劳务。2024 年 9 月 日下午,保X在工地作业时,不幸被电锯锯伤左手,造成左食指远节完全断离伤。先后在云南中德骨科医院、罗平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前后两次住院共计 14 天。
事故发生之后,用工单位并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当事人既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常规工资流水,维权存在不小阻碍。段彪永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整理证据,依法申请工伤认定。2025 年 12 月,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事故作出工伤认定。后经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者构成十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
拿到工伤及伤残鉴定结论后,段彪永律师向罗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工伤待遇。
案件受理后,仲裁委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经过沟通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用工单位共计支付各项工伤赔偿合计106000 元,款项需在 2026 年 8 月 日前付清;若逾期未足额支付,还需额外承担 15000 元违约金。用人单位履行完毕款项后,双方就本次事故再无劳动争议。
该调解协议经仲裁委出具调解书确认,具备强制法律效力,如果单位到期不付钱,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