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九级工伤,总包、分包互相推脱责任,张丽丽律师理清责任划分,法院判决两家分别承担工伤款项
案例专长
建筑工地工伤劳动争议、工伤九级待遇索赔、总包与分包用工主体责任划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工资/补助金维权、劳动仲裁后一审诉讼代理
代理方向
工伤劳动者(原告)一审代理律师:张丽丽律师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解除劳动者与分包公司劳动关系;分包公司向当事人支付剩余工伤待遇8千余元;总包公司向当事人支付已核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万余元;支持核心工伤赔偿诉求,驳回部分不合理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分包企业承担。
一、案情内容
当事人在学校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工作,施工时坠落摔伤,被认定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8个月。项目总包单位购买了农民工工伤保险,但实际用工是分包劳务公司。发生工伤后,总包、分包互相甩锅:总包主张实际用工是分包单位,分包则抗辩部分费用应当走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不愿承担企业应付的工伤待遇。劳动仲裁之后,当事人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我代理劳动者参与一审,厘清两家公司责任边界,法院判决解除和分包公司劳动关系,两家公司分别向当事人支付对应的工伤赔偿款项。
二、律师价值
本案维权难点在于建筑行业特殊用工模式:总包投保工伤保险、分包实际用工,两家企业互相切割责任,互相把赔偿责任推给对方;同时双方对工资金额、停工留薪期、各项补助金计算标准争议巨大,很多项目需要区分哪些由保险基金承担、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一,梳理完整证据链条,厘清两层主体法律关系。区分总包宁XX集团、分包XX公司不同法律地位,查清总包仅负责投保工伤保险,分包才是实际用工单位,为责任划分打好事实基础。
第二,精准区分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的赔付项目: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部分项目依法应当由用工的分包单位承担,不能全部推给保险基金;而已经社保机构核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总包单位负责向劳动者支付。
第三,对工资标准、各项工伤待遇依法核算。面对被告压低本人工资标准的抗辩,结合工资流水、宁夏地区工伤赔偿相关规定,提出合法的计算方案,让法院采纳法定的工伤待遇计算口径。
第四,应对被告多项拒赔抗辩:针对被告提出护理费、交通费、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不认可的项目,结合案件事实区分哪些应当支持、哪些缺乏证据,取舍诉讼请求,聚焦核心工伤赔偿,提升案件胜诉概率。
第五,经过一审诉讼,实现分主体判决,两家公司分别承担给付义务,避免两家继续互相推诿,劳动者可以分别申请强制执行,实实在在拿到工伤赔偿,维护建筑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张丽丽律师
在建筑工地受伤,总包、分包互相推诿,拒不赔付工伤待遇;
已经拿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但企业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建筑项目总包买了保险,实际用工是劳务分包公司,分不清谁赔钱;
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存在争议;
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需要提起劳动争议一审诉讼;
农民工工地工伤,企业压低工资标准,降低工伤赔付金额。
四、张丽丽律师服务内容
梳理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工资流水、分包合同全套案件证据;
厘清建筑项目总包、分包之间用工责任,确定赔偿义务主体;
区分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用人单位应当自行承担的赔偿项目;
依法核算停工留薪期工资、三大工伤补助金等各项待遇金额;
劳动仲裁不服代理提起一审诉讼,开庭应诉,反驳企业各项拒赔抗辩;
取舍诉讼请求,优先保障核心工伤赔偿诉求;
解读一审判决书,讲解两家企业分别申请强制执行的操作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