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吨工业固废污染环境上诉案|盐城张俞律师深挖环评、鉴定瑕疵,穷尽二审全部抗辩路径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上诉人ZX委托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张俞律师担任其二审刑事辩护人。
ZX系盐城A公司后任法定代表人,与G某共同以生产免烧砖为幌子,跨多地非法接收印染污泥、酸洗石英砂污泥等工业固废,无合规贮存防护措施露天堆放,造成土壤、水体污染。全案累计接收固废1.69万余吨,总违法所得217万余元,其中ZX参与固废1.1万余吨、涉案违法所得154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二人构成污染环境罪、情节严重,均为主犯且不适用缓刑,判处ZX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四十万元,继续追缴对应违法所得。Z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张俞律师提起上诉,诉求撤销原判、改判无罪或从轻减刑并适用缓刑。
二、律师辩护经过
完整调取一审全部卷宗、环保鉴定报告、企业环评、水电生产台账等证据,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案涉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无充分证据证实“严重污染环境”、本案应定性单位犯罪而非个人犯罪、鉴定材料不能单独作为定罪依据;
梳理企业环评批复、生产验收材料、极低水电消耗、砖块不合格检测报告,佐证企业无真实生产能力,同时提出一审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存在多处瑕疵;
撰写完整上诉状与二审辩护意见,从主观无犯罪故意、涉案行为危害性、量刑过重四个维度提出上诉抗辩,请求二审改判无罪或大幅降刑、适用缓刑;
配合二审法院阅卷、沟通案件观点,全面提交证据质证意见,充分阐述一审判决存在事实与法律认定错误。
三、判决结果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确认一审查明事实、证据全部合法有效,认定ZX、G某借企业名义专门实施非法处置固废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二人行为已达到污染环境罪“情节严重”标准,一审判决定性、量刑均无不当。
最终裁定:驳回ZX上诉,维持原判,ZX仍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四十万元,对应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本案是涉案超千万违法所得、万吨级工业固废重大污染环境二审上诉案件,虽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实刑判决,但张俞律师完整完成二审全流程专业辩护,穷尽全部法定抗辩角度,完整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上诉人ZX上诉权利。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遭遇以下环保污染类刑事案件,可第一时间联系江苏盐城张俞律师:
1、企业经营中接收、堆放、处置工业污泥、一般工业固废,被公安立案涉嫌污染环境罪,涉案固废数量大、违法所得超百万;
2、环保企业、建材厂以生产为幌子处置固废,一审认定个人犯罪、不认定单位犯罪,判处实刑,不服判决需要二审上诉;
3、案件存在环保司法鉴定、固废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对鉴定结论、污染后果认定存在重大异议;
4、涉案固废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公诉机关、一审法院仍认定构成污染环境罪“情节严重”;
5、企业持有环评批复、验收报告,主张合规经营,一审未采纳从轻意见,量刑较重;
6、共同犯罪中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股权受让方被认定为主犯,一审不予缓刑,需要专业律师上诉争取降刑;
盐城张俞律师深耕盐城及江苏地区污染环境、生态资源类刑事案件,擅长处理固废堆放、污泥处置类重大环保刑案,可提供涉案固废数量与违法所得核算、环保鉴定意见质证、单位犯罪定性论证、一审庭审辩护、二审上诉代理、再审申诉研判一站式法律服务。针对百万级涉案金额环境污染案件,精准区分企业正常经营与非法排污行为,挖掘案件从轻、无罪抗辩事实,全力为当事人争取降低刑期、减少罚金、适用缓刑,全方位维护涉环保企业经营者刑事合法权益。
六、案例总结
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环保鉴定、涉案金额、固废总量、单位犯罪定性是核心裁判要点,即便案件最终维持原判,专业刑事律师也能完整梳理全案证据瑕疵、固定全部从轻抗辩事由,为当事人留存完整法律救济路径,同时帮助当事人清晰认知案件裁判尺度、后续申诉空间,为同类建材、环保企业涉污泥处置刑事案件提供完整上诉辩护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