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XX很多建筑企业会为项目投保项目工伤保险,不少工友以为只要有项目工伤保险,所有赔偿都由社保基金承担。但实践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属于用人单位法定承担项目,不在社保报销范围。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段彪永律师代理的白X工伤案件,就遇到企业只愿意配合报销工伤保险基金待遇,拒绝承担单位部分赔偿的情形。
白X2024 年 12 月入职浙江某工程有限公司,在西XX龙舟印一期项目从事木工岗位。公司为其了建筑项目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公司主动协助白X进行工伤认定。2025 年 4 月日,白X在工地作业时受伤,经景洪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西XX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七级伤残,双方确认停工留薪期 6 个月。
拿到工伤及伤残鉴定结果后,公司帮工友申报了工伤保险基金赔付,拒绝支付应当由单位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双方协商无果,当事人委托段彪永律师仲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西XX傣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开庭审理后组织调解,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双方劳动关系 2025 年 12 月日解除;被申请人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向白X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 200000 元;逾期未足额支付,另行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申请人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诉求,款项付清后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调解书签收即生效,单位不按期付款,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