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张文昌律师代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抗辩多项赔偿争议,原索赔 11 万余元最终赔付 10.9 万余元

  •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张文昌律师 在线
河南吾衡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4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本案张文昌律师代理保险公司,具备扎实专业功底与庭审应对能力。针对非医保用药扣除、超龄人员误工费、伤残鉴定、精神抚慰金等争议焦点,精准识别案件要点,组织证据开展专业抗辩,围绕各项赔偿项目据理力争,尽力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23年10月28日17时许,白X驾驶某AXXXXX小型客车行驶至某市某县某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及扬X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白X负事故全部责任,扬X无责任。白X系肇事车辆所有人,该车在某保险公司南阳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扬X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0天,诊断为颅脑闭合性损伤、胸部闭合性损伤、右腕部闭合性损伤等。经司法鉴定,扬X胸部损伤致十根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00日、护理期50天、营养期70天。扬X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争议焦点】

庭审中,双方对事故责任及保险情况无异议,但对部分赔偿项目存在较大争议。某保险公司南阳XX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一是医疗费应扣除20%非医保用药,并扣除自身疾病及挂床期间费用;二是对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结论有异议,保留重新鉴定权利;三是扬X事发时已年满64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稳定收入,不应支持误工费;四是护理费应按一人计算;五是精神抚慰金过高;六是鉴定费属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应承担。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对争议焦点逐一作出认定。关于医疗费,法院认为原告治疗系医疗机构专业判断,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原告存在挂床或超出用药标准,不予采纳其扣减主张。关于鉴定意见,程序合法、结论客观,予以采信。关于误工费,法院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现状,认定扬X虽超退休年龄但仍从事农业生产并获取收入,支持其误工费诉求。关于护理费,长期医嘱明确需“留陪二人”,支持按两人计算。

最终,法院确认扬X各项合理损失共计11万余元。判决某保险公司南阳XX公司赔偿扬X10.9万余元,并支付白X垫付款扣除诉讼费后的余款三百余元。案件受理费由白X负担。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张文昌律师
张文昌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张文昌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548
张文昌律师
14113202****5660 执业认证
  • 河南吾衡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建业凯旋广场20号楼901河南吾衡律师事务所
本人专注从事民商事法律实务工作多年,深耕南阳本地司法实践,长期致力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
  • 183 3817 3926
  • 1833817392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