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5 年初,当事人何XX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将利用其银行卡实施网络违法犯罪转账,仍提供其名下四张银行卡接收赃款并取现交给上线。
2025 年 2 月底,何XX名下几家银行账户接收网络诈骗赃款合计三万余元,取现后交给上线,非法获利两千元;
2025 年 3 月,何XX名下银行账户又接收网络诈骗赃款合计八万余元,取现后交给上线,非法获利五千元。
综上,何XX共计转移赃款人民币十二万元,情节严重。2025 年 3 月底,何XX在民警电话通知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 4 月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被公安机关扣押。福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难点与办案思路
案件难点:
1.涉案金额较大,属 “情节严重”:转移赃款十二万元,已达到司法解释中 “情节严重” 的标准,量刑起点较高;
2.存在网络诈骗关联:赃款均来源于网络诈骗案件,社会影响面广,司法机关打击力度大。
我方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出以下核心辩护方向:
1.主动投案,系自首:何XX在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当事人全程配合司法机关,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3.全额退赃,预缴罚金:何XX已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有效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4.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何XX无犯罪前科,本次犯罪系贪图小利、法律意识淡薄所致,主观恶性不大;结合其患有中度抑郁的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适用缓刑更符合人道主义原则;
5. 积极配合社区矫正调查:协助当事人配合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完成调查评估,评估意见明确同意其适用社区矫正,为缓刑适用提供了关键支撑。
裁判结果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我方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主观恶性小及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予以采纳。最终判决:
1.被告人何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余元;
2.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福州市公安局某分局上缴国库。
当事人成功获得缓刑判决,无需入监服刑,对我方律师的专业辩护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