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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李秦松律师介入,推翻认罪认罚三年半量刑建议,成功争取立功获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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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李秦松律师介入,推翻认罪认罚三年半量刑建议,成功争取立功获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案件简介

当事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羁押,涉案证件 200 余张,对外售卖 90 余张,支付相关费用七十余万元,非法获利二十余万元,案件已达到 “情节严重”,法定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出具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半。另当事人还涉及掩饰、隐瞒犯罪相关线索,涉案流水高达 200 余万元,叠加之下当事人面临较重刑事处罚风险。家属委托李秦松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当事人对指控事实、罪名无异议,同时提出自己存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线索,希望以此获得从宽处理。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李秦松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对卷宗证据,梳理全案事实,同时对掩饰隐瞒相关 200 多万流水事实逐一甄别梳理。重点对当事人多份检举揭发线索进行区分研判,厘清哪些属于本案本身犯罪事实供述,哪些属于独立揭发他人犯罪的有效线索。律师对接办案机关,调取、固定监察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落实当事人检举他人受贿犯罪已经查证属实的关键材料。

庭审中,律师针对公诉机关三年半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重点围绕立功、坦白、认罪认罚三大法定量刑情节展开辩护,充分论证本案具备减轻处罚法定条件,同时就 200 余万流水对应的事实性质发表质证辩护意见,厘清事实边界,向法庭完整阐述量刑辩护观点。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立功,予以减轻处罚,未采纳公诉机关三年半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最终判决:当事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6000 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涉案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办案对比:案件属于情节严重,公诉机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三年半,经律师辩护,成功认定立功,量刑大幅下调至二年六个月。

办案心得

本案属于认罪认罚具结后,律师仍争取到降档减轻处罚的典型案例。办案关键点在于精准区分检举线索,剥离不能成立立功的部分,锁定已经查证属实的立功证据。即便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人依然可以针对量刑提出辩护意见,争取突破量刑建议。本案中 200 余万元掩饰隐瞒流水属于重要不利事实,辩护中需要客观面对该不利证据,不回避案件劣势,把辩护重心放在法定立功、坦白等核心从宽情节上;家庭困难等酌定情节,对此类案件辩护参考价值有限,不能作为主要辩护方向。

适用场景

1.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法定刑三年以上; 2. 已签署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偏高,但当事人握有检举揭发线索; 3. 案件伴随大额流水等加重不利事实,希望争取减轻降档处罚的刑事一审辩护。

服务指引

1. 刑事案件被羁押后尽快委托律师,及时梳理、固定立功等关键量刑线索; 2. 签署认罪认罚不等于放弃辩护,后续庭审仍可就量刑情节展开辩护; 3. 案件存在大额流水等不利事实,应当交由律师甄别定性,做好质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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