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47万余元建设工程纠纷|徐州刘斌律师代理发包方,促成原告撤诉,企业完全脱责
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建设工程借用资质(实际施工人)纠纷。刘斌律师接受本案被告邳州XX公司(工程发包方)委托,担任其一审委托诉讼代理人。
案件事实:邳州XX公司将XX路提升改造工程发包给江苏XX公司。C某与第三人D某合伙,借用江苏XX公司资质实际完成案涉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经审计确定工程总造价近千万元。邳州XX公司已经向承包方江苏XX公司足额支付全部工程款。后C某作为实际施工人起诉,要求发包方邳州XX公司、承包方江苏XX公司支付一千四百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诉讼过程中,原告C某撤回对邳州XX公司的起诉,法院予以准许,案件继续审理C某与江苏XX公司之间的工程款争议。本案争议焦点为:C某作为实际施工人主体是否适格,以及应付工程款金额、税费管理费扣减的认定。
二、律师代理经过
庭审阶段,刘斌律师代理发包方邳州XX公司,重点举证工程款支付凭证,证实邳州XX公司已经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向总承包人江苏XX公司足额付清全部工程款项,已经完整履行发包人的付款义务,不存在欠付工程款情形。后续原告主动撤回对邳州XX公司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邳州XX公司退出本案诉讼。
三、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C某撤回对邳州XX公司的起诉;
判令江苏XX公司向C某支付工程款147万余元及对应利息;保全费由江苏XX公司承担;
驳回C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双方责任进行分担。
四、律师价值
本案涉案工程款标的一千四百余万元。刘斌律师代理工程发包方,梳理全部付款凭证,证明发包方已足额支付工程款,厘清发包人法律责任。在证据完备的基础上,促成原告撤回对委托人的起诉,帮助邳州XX公司自本案完全脱身,规避被实际施工人再次追责的风险,维护发包方企业财产权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建设工程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徐州邳州市刘斌律师:
1、建设工程发包人被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被要求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2、工程已经竣工审计,发包方已经向总包单位付清工程款,但实际施工人仍然起诉发包方;
3、项目存在借用资质、挂靠施工情形,实际施工人越过总包直接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
4、建设工程案件,需要整理工程款支付流水、汇票等全套付款证据,证明发包方不存在欠付;
5、诉讼过程中,希望推动对方撤回对己方的起诉,实现企业从案件中脱身;
6、一审裁判存在不利风险,需要梳理证据,准备二审上诉维权。
徐州刘斌律师深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熟悉发包人、总承包方、实际施工人之间法律关系,针对挂靠、借用资质、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类案件,提供案情风险研判、证据梳理组织、一审诉讼代理等一站式法律服务。重点厘清发包人付款义务边界,充分举证已足额付款事实,帮助发包企业规避不必要的工程款清偿责任。
六、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建设工程挂靠施工纠纷,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起诉发包方,但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刘斌律师代理发包方,完整提交全部工程款支付凭证,证实发包人已经足额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原告撤回对委托人的起诉,邳州XX公司不再承担本案任何责任。提示建设单位,应当完整留存每一笔工程款支付凭证,遇到实际施工人起诉时,及时委托律师固定付款证据,防范企业无端承担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