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婚生子,孩子尚处于哺乳期。婚后双方因家庭矛盾、感情问题产生冲突,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基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求为请求判决离婚,争取婚生子抚养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李XX律师接受女方委托担任本案诉讼代理人。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离婚意愿、哺乳期子女抚养权归属、共同房产如何分割三方面,被告不同意离婚,对抚养权、房产分割均存在较大分歧,双方私下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李XX律师收集婚姻关系证据、子女出生证明、房产权属材料,结合甘肃XX西陇西本地家事审判实践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明确哺乳期子女抚养权裁判倾向,梳理本案全部有利及不利证据,确定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办案思路。代理人多次与被告沟通,释X离婚案件裁判规则,对哺乳期子女抚养权法律规定、共同房产分割法律后果进行细致普法,客观分析判决与调解两种处理方式对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利弊。不断弥合双方诉求差距,缓和双方对立情绪,推动双方逐步放下分歧,形成调解方案,交由法院予以司法确认。
案件结果
经陇西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女方直接抚养;夫妻共同房产按照调解约定予以分割;抚养费、探视权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婚姻家庭矛盾一次性化解,避免长时间诉讼对未成年人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