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案例|江海龙律师辩护:当事人预判重判风险,最终获缓刑处理
案件简介
本案系以虚假外汇理财为幌子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涉案平台对外宣称开展外汇交易业务,设置入门投资门槛,依托层级返利模式发展大量下线人员,涉案资金规模巨大,属于法律规定的 “情节严重” 情形,量刑区间原本可达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涉案层级高,属最高级总裁级,团队下线人员2633人、涉案金额1446万美元 属于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案件办理初期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预期悲观,预估面临实刑牢狱风险。接受委托后江海龙律师开展全案辩护工作,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定量刑情节进行辩护,最终当事人成功争取缓刑,不用实际收监服刑。
办案经过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充分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全案证据链条。通过阅卷梳理出当事人具备多项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当事人属于共同犯罪当中的从犯;具备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积极缴纳罚金,系初犯,悔罪态度良好。
庭审阶段,辩护律师围绕上述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发表完整辩护意见,着重阐释当事人在整个传销犯罪集团仅起到次要作用,主观恶性较小,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向法庭提出对当事人减轻处罚、适用缓刑的辩护观点,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核心辩护观点,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判处罚金。当事人无需实际羁押服刑,罚金已完成缴纳。
办案心得
1.传销类案件涉案金额、下线人数达到 “情节严重” 标准时,法定量刑档次较高,但并非必然判处实刑。要重点甄别当事人在传销组织当中的地位作用,区分主从犯。
2.自首、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初犯悔罪,是该类案件重要的辩护抓手,律师要充分挖掘全部量刑情节,向法庭完整呈现。
3.对于有争取缓刑空间的案件,要重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评估意见是法院适用缓刑的重要参考依据。
适用场景
适用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事案件,当事人存在下线人数多、涉案金额大,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当事人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等情节,希望争取从轻处罚、缓刑,避免实刑羁押的刑事辩护需求。
服务指引
若涉嫌传销类刑事犯罪,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开展会见、阅卷、提交法律意见、庭审辩护等工作,充分挖掘案件有利情节,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