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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萍律师代理买X健康权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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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萍律师 在线
新疆玖澜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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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马晓萍律师在本案中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成功为当事人买某免除赔偿责任。面对原告主张的共同侵权指控,马律师通过梳理发包方式、设备提供及施工管理等细节,有力论证了买某与骆某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同时,马律师敏锐指出案涉两层自建房无需强制施工资质,切中“定作人无选任过错”的法律要害。庭审中,马律师逻辑严密、证据组织扎实,最终促使法院全面采纳其抗辩意见,成功驳回原告及第三人对买某的全部诉请,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苏X诉称,2025年8月,其受骆X雇佣为买X的二层自建房提供外墙保温劳务。施工期间,苏X在二楼外墙吊篮作业时因锁具故障坠落受伤,诊断为左髌骨骨折。苏X要求骆X与买X连带赔偿医疗费1.2万余元、误工费4.9万余元、护理费3.1万余元等合计9.7万余元。骆X辩称其仅为工程介绍人,未参与管理,苏X从事高空作业十余年未佩戴安全带,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买X在马晓萍律师的代理下辩称,其将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发包给骆X,双方系承揽关系;案涉房屋为两层自建房,无需强制施工资质,买X不存在选任过错,不应担责,且已垫付1.4万余元。第三人某医保中心诉称,其已为苏X先行支付医保基金六千余元,要求原被告共同返还。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各方法律关系的性质界定及侵权责任的划分。马晓萍律师在庭审中重点围绕买X无过错进行抗辩:首先,买X将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发包,按面积结算,骆X自带设备、自主组织施工,符合承揽合同特征,而非原告主张的共同侵权;其次,案涉房屋为两层农民自建房,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施工资质,买X不存在选任过失;最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买X存在强令冒险作业等定作或指示过错。同时,马律师指出苏X作为专业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应自担风险。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马晓萍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买X与骆X系承揽合同关系,骆X与苏X系个人劳务关系。骆X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80%主要责任;苏X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具,自担20%责任。买X作为定作人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法院核定苏X各项合理损失合计6.2万余元,判令骆X赔偿苏X4.3万余元,并向某医保中心返还六千余元。法院依法驳回某医保中心对买X的诉讼请求,买X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取得胜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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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本科,拥有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校期间深耕民商事法律理论研究,打下坚实的专业根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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