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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同居生育子女父亲拒付抚养费,一审二审均胜诉,支持7万余元欠付抚养费+按月支付后续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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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同居生育两名子女,生父以口头各养一个孩子互不付费为由拒绝足额承担抚养费,还以诉讼时效、经济困难提起上诉。韩素英律师代理母亲与未成年子女,一审拿到有利判决,二审成功驳回对方全部上诉,生效判决确认7万余元历史欠付抚养费,同时判令按月持续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成年,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先后生育一子一女两名非婚生子女,之后双方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后,女儿自X跟随母亲(原告)长期共同生活;儿子前期在父亲、母亲两边居住,后期因上学实际跟随母亲共同生活。生父长期未足额承担两名子女抚养开支。

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未成年女儿一并提起诉讼,起诉要求生父支付儿子自2019年1月起欠付抚养费、女儿自2015年1月起欠付抚养费,同时判令生父按月支付女儿后续抚养费直至年满十八周岁。

被告(生父)一审抗辩:双方分手时存在口头约定,两个孩子各抚养一个,互不支付抚养费;母亲不具备主张儿子抚养费的主体资格;女儿过往抚养费主张已经超过时效;自身已经重组家庭、经济压力大,要求降低抚养费标准。

一审作出判决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案涉口头抚养约定应当遵守,一审打破原有抚养安排显失公平;女儿追索多年前抚养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自身经济困难无力承担高额抚养费;成年后儿子的10000元大学学费应当抵扣欠付抚养费。

本案维权难点:本案属于抚养费纠纷,核心法律争议:同居分开仅有口头抚养约定,该约定能否永久免除生父法定抚养义务;子女后期实际抚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抚养义务如何重新分配;母亲作为实际抚养人,子女成年之后,母亲可否起诉追偿自己已经垫付的抚养费;未成年子女追索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结合被告收入、再婚再育情况,抚养费金额如何合理裁量;子女成年之后父母支付的大学学费,是否可以抵扣未成年阶段法定抚养费。韩素英律师代理母亲及未成年子女,全程处理本案一审、二审诉讼。

 

 二、案件结果

1. 一审法院认定:虽存在前期各抚养一名子女的事实状态,但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儿子后期实际由母亲抚养,判令被告向母亲支付儿子欠付抚养费3380.67元;综合当地消费水平、被告负担情况,酌定被告向女儿支付历史欠付抚养费70000元,自2025年9月起按每月1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十八周岁。

2. 被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定:父母法定抚养义务不因双方口头抚养安排永久免除;抚养费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被告再婚再育、家庭开支压力,不能免除对之前子女的抚养责任;成年后支付的大学学费属于自愿资助,不能抵扣未成年期间抚养费。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全部判项,一审、二审全部胜诉。

3.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方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被告)自行承担。

 整体辩护成果

同居生育两名子女,生父以口头各养一个孩子互不付费为由拒绝足额承担抚养费,还以诉讼时效、经济困难提起上诉。韩素英律师代理母亲与未成年子女,一审拿到有利判决,二审成功驳回对方全部上诉,生效判决确认7万余元历史欠付抚养费,同时判令按月持续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成年,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益。

 

 三、律师价值

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即便曾经口头约定“各自抚养一名子女互不付费”,该约定不能永久免除父母法定抚养义务。当子女实际居住、抚养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实际抚养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垫付的抚养费。抚养费属于身份性质请求权,追索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父母再婚、另行生育子女,属于自身家庭选择,不能以此免除对之前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子女已经成年之后,父母自愿给付的大学学费,不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拿来抵扣子女未成年阶段应当给付的抚养费。韩素英律师从接案事实梳理、证据归集、风险预判、诉讼策略制定、一审二审举证质证、判后解读全流程深度介入,各个关键节点发挥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归集全套证据,识别案件法律风险,完成当事人风险预判与心理疏导

韩素英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梳理同居生育子女、解除同居关系、两名子女居住生活变迁、生父支付部分款项、拒绝足额承担抚养费的全部案件事实。整理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物业费凭证、班级群聊天记录、双方转账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全套证据材料。

律师识别本案核心风险:第一,被告会拿“各抚养一个孩子互不付费”的口头事实,抗辩完全不用付钱;第二,被告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试图规避多年历史欠付抚养费;第三,被告以再婚再育、无收入为由,要求大幅降低抚养费标准;第四,儿子已经成年,存在母亲没有资格追偿垫付抚养费的主体资格风险;第五,被告上诉后二审存在改判的不确定性。

律师向当事人讲解抚养费纠纷裁判规则;解读非婚生子女同等抚养保护;释明口头抚养安排不能对抗法定抚养义务、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客观提示抚养费金额会结合被告负担能力被法院酌定调整的风险,疏导当事人多年独自抚养孩子的心理压力,帮助当事人建立理性的诉讼预期。

 

2. 搭建完整诉讼思路,确立办案策略,梳理证据链条,准备全套诉讼文书材料

韩素英律师确立办案思路:核心目标,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两名子女欠付抚养费,同时按月承担女儿后续抚养费直至成年;重点证明子女实际抚养状态发生重大变化,口头安排不能免除法定抚养义务;反驳诉讼时效抗辩;针对被告经济困难的抗辩,提交佐证被告具备劳动能力的线索;区分未成年抚养费与成年之后自愿给付的大学学费;同时做好一审之后对方提起上诉的预案。

证据分组整理:出生医学证明,证明亲子关系;居住、物业、班级群记录,证明子女实际跟随母亲长期生活;转账、聊天记录,证明被告实际付款情况。起草一审起诉状、证据目录,预判被告各项抗辩;一审结束之后,针对上诉理由,准备二审答辩意见、补强相关辅助证据,完成全流程诉讼准备。

 

3. 庭审开展举证质证,驳斥对方诉求,围绕法律要件发表完整代理意见

一审庭审中,被告抗辩称双方口头约定各抚养一名子女互不支付抚养费、部分诉请过时效、自身经济困难应当降低抚养费。

韩素英律师当庭发表代理意见: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承担法定抚养义务,不因双方口头抚养安排永久免除;子女实际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母亲实际承担主要抚养义务,有权追偿已经垫付的抚养开支;抚养费属于身份类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约束;抚养费应当结合本地生活消费标准予以确定,请求法庭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二审阶段,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继续坚持一审代理观点,重点阐述:口头抚养安排不能对抗法定抚养义务;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再婚再育不能免除既往子女抚养责任;成年后的大学学费属于自愿资助,不可抵扣未成年抚养费,二审法院予以采纳。

 

4. 拿到一审、二审判决书,逐条解读判项,做好履行、强制执行风险提示

拿到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韩素英律师逐条向当事人解读全部判项;释明一、二审法院关于口头抚养约定、诉讼时效、抚养费裁量、大学学费定性的裁判逻辑;告知再审权利,评估再审改判可能性;提示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完成全流程法律服务指引。

 

5. 沉淀同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一、二审案件标准化办案流程

依托本案办案经验,沉淀同类案件办案流程:

①解除同居时即便口头约定各抚养一名子女互不付费,该约定不能永久免除父母法定抚养义务;抚养现实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可起诉追偿抚养费;

②抚养费是身份请求权,追索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

③父母再婚、重新生育子女,不能作为免除对前序子女抚养义务的理由;

④子女成年之后,父母自愿支付的大学学费,一般属于道义上资助,不能抵扣未成年阶段法定抚养费;

⑤子女已经成年,实际抚养的父/母一方,有权起诉追偿自己已经垫付的未成年阶段抚养费;

⑥收集居住证明、就学材料、聊天记录,固定子女实际跟随己方生活的关键事实。

 

韩素英律师代理抚养费纠纷,历经一审、二审,反驳被告口头抚养约定、诉讼时效、经济困难多项抗辩,生效判决支持历史欠付抚养费以及按月给付后续抚养费,有力保护非婚生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男女同居分手后生育非婚生子女,存在口头各抚养一名子女的事实,生父拒绝承担抚养费;被告以口头约定、诉讼时效、再婚经济压力进行抗辩,经历一审、二审程序,可委托韩素英律师提供抚养费纠纷全套法律服务:

1. 同居关系解除,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

2. 存在口头“各自抚养互不付费”的抚养安排,子女实际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 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再婚再育经济困难抗辩拒付、少付抚养费;

4. 子女部分已经成年,实际抚养家长起诉追偿垫付的抚养费;

5. 主张欠付历史抚养费、按月支付后续抚养费至子女成年;

6. 卷宗研读、居住就学、转账聊天证据梳理、一审起诉立案、庭审、二审应诉、判决书解读、强制执行风险评估全套家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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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为江西金乘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服务于江西上饶、广丰地区,毕业于赣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持有导游证;曾任江西惟矩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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