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当事人王X控制相关经营主体,与报案人之间发生多笔资金往来,涉案合计3300万元。双方签有书面协议,对款项履行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后报案人控告王X虚构事由骗取钱款,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将王X以及登记为相关主体法定代表人的高X一并刑事拘留。侦查机关认定二人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若被批捕,当事人将长期羁押,经营业务停滞。家属委托常洁律师团队介入,核心辩护目标为核查全案证据,争取不予批捕。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案件定性问题。本案是民事经济纠纷还是刑事诈骗犯罪,核心在于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现有证据是否足以认定构成刑事诈骗。其二,共同犯罪的认定。高X仅为工商登记层面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实际参与涉案资金的磋商与决策,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其三,逮捕必要性问题。在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结合当事人实际还款能力、家庭现实情况及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论证二人不具备逮捕的社会危险性。
【裁判结果】
常洁律师团队在审查逮捕阶段,围绕六大维度提交大量客观书证与法律意见:一是提交书面协议证明款项履行期限未届满;二是提交转账流水证实存在真实持续的还本付息行为;三是提交完税证明及资产清单证实具备实际偿还能力;四是提交活动证明证实款项用途真实;五是针对高X专项举证证明其未参与决策且未获利;六是提交家庭情况说明论证无社会危险性。最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二人构成诈骗罪,依法对王X、高X均作出存疑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二人顺利取保候审,恢复人身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