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早年向案外人购置一处房产,双方完成房屋交易,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房屋原所有人后续去世,原房主的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财产权益,后其中一位继承人又离世,再次发生继承,致使本案出现多名被告,包含多位法定继承人,其中还有两名未成年继承人。
因房屋没有完成过户,多名继承人之间对案涉房屋权属存在主体交叉,原告想要完成房屋确权以及过户更名,需要全部继承主体予以配合,但各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所有权确认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案涉房产归自己所有,判令全部被告协助办理房产更名手续,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原告委托之后,首先梳理复杂人物关系,厘清两次继承发生时间、各继承人身份,梳理清楚案件法律关系:房屋买卖在先,原房主死亡发生第一次法定继承,部分继承人死亡后又发生第二次继承,被告群体包含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案件主体众多。律师协助收集房屋交易相关证据材料,梳理买卖事实、产权流转脉络,完成立案全部准备工作,将全部法定继承主体列为案件被告。
进入诉讼程序后,考虑到案件被告人数较多,还存在未成年当事人,直接判决会增加各方对抗,后续执行过户也可能产生阻碍。代理律师积极配合法院调解工作,多次和各方当事人沟通,释明房屋买卖的客观事实、法律规定以及诉讼利弊,引导各方理性处理纠纷,推动全部被告统一意见。在法院主持之下,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经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案涉房产归原告所有,全部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房产变更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2.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民事调解书经全部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凭生效调解书即可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顺利实现房屋确权及过户的诉讼目的,避免后续二审、强制执行程序,一次性化解多重继承带来的房产过户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