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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家衍生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维权案,成功追责竞争对手滥用专利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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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江门)...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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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代理方向:原告代理人,代理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追究同业竞争者滥用实用新型专利发起侵权诉讼的侵权赔偿责任**

 

案件详情

 

原告相关人员曾经作为创始团队成员共同经营设备制造企业,后续签署分家协议退出经营,另行设立企业从事同类机械设备生产销售。

被告方在分家之后,利用过去共同经营期间已经对外销售公开的设备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随后以原告制造、销售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为由,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在先侵权诉讼一审、二审阶段原告败诉,原告承担案件诉讼费以及经济赔偿,并且被法院强制执行扣款。

案件诉讼期间,被告方人员在行业微信群、个人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发布带有误导性的维权告知内容,宣称原告产品属于专利侵权产品,警示行业客户谨慎和原告开展交易,直接干扰原告正常市场经营。

原告委托占位符X提起恶意知识产权诉讼侵权之诉。代理律师梳理股东分家文件,调取专利申请档案、专利无效宣告全套卷宗,收集大量专利申请日前设备对外销售合同、发票、交易凭证,向审理法院申请对第三方客户处留存的老旧设备开展现场司法勘验,比对设备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围绕涉案技术属于原多方股东共有,被告明知专利权利存在重大缺陷,为竞争目的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完整举证论证恶意诉讼全部构成要件,同时就商业诋毁一并主张维权。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专利对应的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被制造并对外公开销售,该技术属于原多方股东共同所有;被告在未取得全部共有人同意前提下,单方申请专利,继而对分家后新设立的竞争企业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主观存在恶意,构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侵权行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以及维权合理开支,案件受理费主要由被告承担。

 

 律师价值

 

1. **历史事实挖掘**:梳理股东合作、分家完整背景,证明涉案技术并非被告独立研发,而是合作期间共同形成的共有技术,奠定被告专利权利来源存在重大瑕疵的核心事实。

2. **司法勘验关键运用**:因客户无法独立进入第三方企业完成老旧设备技术比对,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现场勘验,由法官实地完成设备和专利技术特征比对,取得司法层面确认现有技术的关键证据,突破当事人自行取证的客观障碍。

3. **区分裁判误区**:庭审中重点回应被告抗辩观点 ——“专利被无效不等于起诉时具备恶意”,通过合作背景、被告对技术来源的知情状态、同业竞争动机,综合证明主观恶意,不以专利无效结果单独归责。

4. **损失范围梳理**:对侵权诉讼诉讼费、上诉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及专利代理师服务费等全部维权支出分类整理举证,帮助当事人争取合理损失赔偿。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股东、合伙人分家后,一方私自将合作期间共有技术申请知识产权,反过来起诉退出方侵权;

2. 竞争对手拿已有公开的现有技术申请专利,针对同业经营者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实现商业打击目的;

3. 专利经过无效宣告程序被撤销,当事人已经承担侵权判决项下赔偿、执行,需要向原起诉方追偿损失;

4. 知识产权维权诉讼伴随网络、社群的商业诋毁行为,需要财产损失 + 商誉一并维权。

 

**服务指引**

此类案件证据跨度大,涉及商业合作历史、专利行政程序、过往交易档案,建议在专利无效决定生效之后尽快开展评估;优先固定对方网络诋毁内容公证、历史产品销售证据;专业知产律师可评估是否申请法院现场勘验第三方设备,补强现有技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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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盈科(江门)律... 合伙人
  •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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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简述:拥有多年法律服务经验,办理民商事、合同类、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案件,擅长知识 产权诉讼、商业秘密保护、债权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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