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专长】婚姻家庭纠纷、离婚诉讼、抚养权争取与财产分割。
【法院】某县人民法院(案号:(2025)某法民初字第XXXX号)。
【代理方向】原告李X(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离婚纠纷案件,争取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妥善处理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问题。
【案情经过】原告李X(女)与被告李X(男)于2016年相识并同居生活,后于2017年11月8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于2016年11月2日生育男孩李X杰,于2018年6月16日生育女孩李X玉。婚姻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导致夫妻关系日益不睦,感情逐渐产生裂痕。自2025年4月起,双方开始分居生活,期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原告李X为解除痛苦的婚姻关系,并妥善安排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遂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李XX律师诉至法院。原告最初诉求为解除婚姻关系,男孩由被告抚养,女孩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在诉讼过程中,李XX律师深入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发现被告具备较好的抚养条件且愿意抚养两名子女,同时被告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有实际需求。基于此,律师及时调整策略,将诉讼重点转向调解,力求以最小成本化解纠纷。
【争议焦点】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达到法定准予离婚的标准;二是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承担方式,如何在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平衡双方的抚养意愿与能力;三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案,特别是两辆汽车的归属,如何兼顾双方利益、车辆使用现状与实际需求,实现公平合理且易于执行的分配。
【裁判结果】案件受理后,李XX律师积极配合法官及某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双方理性协商。经法院委托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原告李X(女)与被告李X(男)自愿离婚;二、男孩李X杰与女孩李X玉均由被告李X(男)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李X(男)自行负担;三、夫妻共同财产即某AXXXXXXX菱宏光牌货车一辆、某AXXXXX荣威牌SUV越野车一辆均归被告李X(男)所有;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十元,由原告李X(女)负担。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此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解除了婚姻关系,又妥善解决了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问题,实现了案结事了。
【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律师】本案适用于以下情形的客户:1. 因生活琐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希望通过诉讼或调解和平解除婚姻关系,避免长期诉讼拖累的当事人;2. 面临多名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希望从有利于子女成长角度争取抚养权,或达成合理抚养方案的父母;3. 涉及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希望通过专业律师介入,促成双方达成互谅互让、快速结案的调解协议的当事人;4. 希望降低诉讼成本、快速解决婚姻纠纷,追求高效解纷结果的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