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网络开设赌场重大刑事案件,成功为同案财务人员争取缓刑
判决法院:福建省南平市XX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4年
代理方:本案被告人张XX(指定辩护人:福建联政律师事务所练吴俊律师)
案件详情
本案系利用网络游戏平台亲友圈开设赌场的重大刑事案件,多名被告人共同参与网络赌博运营,涉案赌资数额巨大。2022年8月起,本案主犯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在“拱趴游戏”“王牌888”亲友圈搭建网络赌博房间,以纸牌游戏形式组织参赌人员进行网络赌博,通过软件自动抽头渔利。参赌人员通过聊天软件与工作人员联系上分、下分,以积分换算人民币的方式完成赌博资金流转。2023年4月5日至7月20日期间,当事人张XX受雇在该网络赌场担任财务,每日领取固定工资,主要负责参赌人员的上分、下分操作。经司法鉴定,张XX参与期间,涉案玩家共计1135人,赌资累计1400余万元,抽头渔利40余万元,个人非法获利12145元。2023年7月20日,张X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张XX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家属代为全额退出违法所得。公诉机关经审查起诉认为,本案全案参赌人数累计3351人,赌资总额4800余万元,抽头渔利130余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开设赌场犯罪。公诉机关区分各被告人地位作用,认定两名主犯,张XX等人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张XX具备坦白、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从轻减轻情节,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案件受理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练吴俊律师作为张XX的一审辩护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同案其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与庭审,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全案证据包含证人证言、搜查笔录、电子数据鉴定意见书、微信及支付交易明细、退赃凭证、被告人供述、到案经过等,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案件事实。
二、我方辩护意见
接受法律援助指派,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核对电子鉴定数据、资金流水、参与时间段、个人地位、获利金额等案件核心事实,结合证据当庭发表辩护意见:
1.当事人张XX属于本案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仅受雇担任财务人员,领取固定日工资,不参与赌场分红、决策,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次要地位,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2.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供述稳定,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3.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良好;
4.当事人及家属主动全额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挽回部分涉案损失;综上,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四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游戏平台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中两名被告人系主犯;张XX作为财务人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张XX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采纳辩护人全部辩护意见。一审判决:被告人张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的手机、退缴违法所得等财物由办案机关依法处置。宣判后,当事人服判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四、案件总结
本案是涉案赌资数千万、参赌人员数千人的重大网络开设赌场案件,该类案件量刑起点高,全案均认定为情节严重,同案主犯量刑达到五年以上,辩护难度极大。本案当事人仅为受雇的财务人员,工作内容是负责参赌人员上分下分,虽然不属于赌场股东,但是参与期间涉案赌资高达1400余万元,存在判处实刑的风险。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承办律师迅速开展辩护工作。首先会见当事人,耐心释明法律后果,固定坦白、认罪认罚的基础;细致阅卷,重点区分主从犯地位,厘清当事人参与的起止时间、对应的涉案数据,区分全案总赌资和当事人个人参与时段的涉案金额,确认当事人仅领取固定工资,不参与赌场利润分红,在犯罪中处于次要辅助地位。同时,律师积极引导家属完成全额退赃,把退赃作为重要的从轻量刑情节落实,固定退赃凭证。庭审阶段,紧紧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这几项核心量刑要点发表辩护意见,向合议庭阐X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链条里的辅助角色,论证对其适用缓刑的合理性。合议庭最终采纳我方全部辩护观点,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本案可以看出,在重大网络开设赌场案件中,并非所有参与人员都会判处重刑。对于受雇打工、领取固定工资的底层人员,辩护的核心就是区分主从犯、精准锁定参与时段对应的涉案数据,配合完成退赃,充分利用认罪认罚制度,争取减轻处罚、适用缓刑。也提醒XX,不要在网络赌博平台内从事上分、对账等工作,即使只是普通打工,也会构成刑事犯罪。
五、律师价值
本案为情节严重的网络开设赌场大案,当事人担任赌场财务,涉案赌资巨大。接受法援指派后,阅卷区分主从犯,锁定当事人参与范围,促成全额退赃,庭审充分发表减轻处罚、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全部辩护观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