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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类纠纷——石嘴山雍梅律师代理被告,举证抗辩成功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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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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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精准辨析法律关系,梳理全部付款凭证,申请证人出庭固定关键事实,针对原告核心证据有效质证,拆解检测报告背后整改付费的客观背景。紧扣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指出原告单方核算价款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完成整套抗辩举证,帮助当事人实现零赔付胜诉,充分体现复杂工程类案件中证据梳理、庭审质证对案件走向的关键作用。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消防工程施工引发的钱款纠纷。原告为施工个人,称其为两家被告完成消防项目安装劳务,没有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双方主要依靠微信沟通工作内容。

原告自行单方计算工程总价款,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的工程劳务款项。

两名被告委托雍梅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应诉。庭审过程中,原告主张被告尚欠工程款;但被告方提出,已经向原告支付多笔款项,其中包含项目整改费用;案涉工程能够检测合格,是后续另行出资整改之后才达成的效果;双方从未确认过原告单方计算出来的工程总金额。

同时案件焦点还包括:案涉法律关系究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原告是否完成完整工作成果交付、是否有权索要其主张的欠款。原告没有书面合同、没有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单据,仅靠单方核算金额提起诉讼。

二、案件结果

法院经完整开庭审理、核对全部证据、询问证人后认定:原告仅凭自己单方算出的总价款,没有得到被告确认,没有充足证据证明被告尚欠工程款,原告举证达不到法律要求的证明标准,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向原告支付原告诉请的任何款项;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

三、律师价值

接受被告委托后,雍梅律师梳理全部案件材料,首先对案件法律关系定性提出抗辩意见,论证本案应当按照承揽合同纠纷审理,而非原告主张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其次梳理全部付款流水、转账凭证,整理被告已经向原告支付的工程款、整改费支付记录;向法庭提交银行电子回单等书证,同时申请关键证人出庭作证,还原工程完工后需要另行整改、产生额外费用的客观事实。

针对原告提交的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雍梅律师进行质证,向法庭说明该检测合格,是被告额外支付整改费用完成整改之后才取得的结果,不能直接佐证被告还拖欠原告工程款。

庭审中重点指出:原告主张的工程总价款仅为单方计算,没有与被告达成结算合意,无书面合同、无结算确认单,原告没有完成举证义务。围绕举证责任分配、证据三性开展质证与法庭辩论,完整构建被告整套抗辩逻辑。

本案无书面合同,原告手握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有利证据,代理存在难度。雍梅律师精准辨析法律关系,梳理全部付款凭证,申请证人出庭固定关键事实,针对原告核心证据有效质证,拆解检测报告背后整改付费的客观背景。紧扣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指出原告单方核算价款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完成整套抗辩举证,帮助当事人实现零赔付胜诉,充分体现复杂工程类案件中证据梳理、庭审质证对案件走向的关键作用。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工程、承揽劳务类业务,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事后原告凭单方记账、自行核算金额起诉索要工程款、劳务报酬;

2. 项目完工后有第三方检测、验收合格文件,但该合格结果经过后期整改、二次付费才取得,对方以此验收文件直接起诉索要全款;

3. 已经向施工方支付多笔款项,但没有书面结算,施工方否认部分已收款,向法院起诉继续要钱;

4. 承揽、安装、消防类工程纠纷,双方对总工程量、总价款没有共同确认,产生钱款争议。

服务指引

1. 开展工程、承揽、劳务合作,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施工范围、总价款、结算方式、整改责任;

2. 所有付款尽量留存转账记录,备注款项用途(工程款、整改费等);

3. 项目整改、返工,留存沟通记录、付款凭证、证人信息;

4. 一旦被起诉,不要消极应诉,尽早委托专业律师,全面梳理书证、组织质证,利用举证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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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梅,现任宁夏宁众(平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各类民商案件。雍梅律师清晰的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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