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广州遇到家人涉赌被抓的家属,第一时间就会想找广州本地专门做赌博罪案件的律师介入,林智敏律师作为深耕广州赌博罪辩护的专业刑事律师,在广州办结过多起线下实体赌场的多被告人涉赌案件,积累了大量本地赌博类案件的实操辩护经验。
拿本案举例,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从侦查阶段初期就介入对接,最终林智敏律师代理的当事人,获得了远低于公诉机关初期预判的赌博罪轻处理结果,该案总涉案赌资以判决书认定的金额为准,全程跟进卷宗梳理、辩护意见提交和庭审全流程,没有套用任何标准化的辩护模板,完全是结合广州本地赌博类案件的办案实操细节搭建辩护体系,最终当事人仅判六个月,抵扣完之前的羁押拘留时间,在判决生效后的四个多月就顺利释放。
案件介绍
几名涉案人员因共同在广州海珠区辖区内经营线下实体赌场被调查,办案机关逐一查实了几人各自在赌场中参与的时长、实际获取的收益金额,所有涉案行为均发生在本地,相关赌资往来记录、在场人员证言已经完整固定到卷宗中。本案的委托人WX,日常负责的工作是在赌场内看场、维持现场秩序,到案后第一时间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知道的全部案件事实,此前没有任何前科记录,一直在广州本地务工,没有任何其他违法犯罪经历。
本案核心争议有三点:
公诉机关初期的调查方向,已经倾向于将WX认定为赌场的核心参与人员,准备以开设赌场罪对其提起公诉,对应的量刑区间会远高于赌博罪的量刑标准;
全案大部分证据为现场人员的言词证言,不同同案人的供述存在多处细节出入,很容易拔高WX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地位;
WX的劳务报酬核算没有明确的独立流水,和赌场的整体经营收益记录混同,很难直接证明其仅领取固定小额酬劳、没有参与赌场的利润分成。
整体代理思路采取递进式的辩护策略:
第一时间安排赴看守所会见完整固定客观事实,从在案证据的矛盾点切入,梳理出WX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的核心论据,同时同步提交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的罪轻辩护证据,多次主动和经办人员当面沟通意见,不放弃任何环节的协商空间,既争取将指控罪名调整为更轻的赌博罪,也提前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量刑协商基础。开庭前我们把所有证据按时间线逐一梳理,把每一份同案人供述里指向WX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细节全部标注出来,提前和当事人核对好每一个庭审提问的应答逻辑,避免庭审中出现任何超出事实范围的不利表述。
开庭当天,公诉人当庭依然坚持最初的指控思路,提出WX作为维持赌场秩序的人员,属于保障赌场正常运营的关键岗位,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主犯。庭审质证环节,我们逐一出示了之前梳理的全部言词证据细节,结合WX的实际工作内容、收入模式,清晰论证了他既没有参与赌场的筹建决策,也没有参与赌资的分成分配,仅仅是被雇佣从事最基础的现场秩序维护,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赌场的核心经营者有本质区别,完全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应当以赌博罪定性。
庭审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当庭就注意到了辩护意见中提出的证据矛盾点,没有当庭宣判,休庭后我们又补充提交了三份针对性的书面辩护意见,进一步强化定性辩护的核心逻辑。
公诉机关质证意见
公诉机关初期认为WX作为赌场内负责看场维持秩序的核心人员,深度参与赌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全案赌资规模,初步建议在三年以下的量刑区间内提出量刑建议。
被告(我方)辩护观点
我方多次提交补充法律意见,结合会见时了解到的完整案件细节,提交了大量当事人日常工作的客观记录,证明WX仅负责现场秩序维护的辅助性事务,并不参与赌场的分成决策、场地租赁、赌具采购等核心经营环节,仅领取固定的少量劳务报酬,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其行为仅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从犯予以大幅从轻处理。
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辩护方提出的罪名认定意见,认可WX的行为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结合在案的流水核算明细,剔除了不符合事实的获利认定部分,最终认可了辩护方提出的从轻量刑意见。
最终判决结果
我方当事人WX最终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是全案所有被告人中刑期最短的人员之一,判决生效后,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直接抵扣刑期,WX仅仅在判决生效四个多月后便顺利释放,完全符合当事人和家属最初委托时的预期。
(2023)粤0105刑初第XXX号,本案由林智敏律师亲办,已隐去当事人与经办机关的真实信息,如有疑虑可以在咨询委托阶段找林智敏律师核实材料真实性。
案件总结
回头梳理整个办案过程,最深的感受是广州海珠区这类涉赌类案件的辩护,从来不是拿着法条套模板就能出结果的,很多关键的事实细节,只有到看守所和当事人面对面耐心沟通,才能挖出来支撑核心的辩点。当初前后跑了多趟看守所会见WX,把每一个工作细节都核对清楚,又连续多次和经办的检察官当面沟通、提交书面意见,开庭前对着几十页卷宗反复核对每一处细节,才一步步说服办案方调整了最初的定性思路。
很多广州本地的家属刚找到我们的时候都特别焦虑,怕自己的家人被定成重罪、要在里面待很久,但这类案件只要沉下心把每一份笔录、每一笔流水都抠透,总能找到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辩护路径,不需要靠空泛的承诺给家属吃定心丸,当事人能尽早回家,就是对辩护效果最实在的反馈。
问题1:家人在广州海珠区因为涉赌被抓,一开始被定成开设赌场罪,还有机会改成赌博罪争取轻判吗?
答:两个罪名的量刑差距非常大,这类定性争议的核心是结合当事人实际参与的工作内容,梳理清楚其有没有参与赌场的核心经营决策,越早委托熟悉广州本地涉赌案件办案逻辑的律师介入会见固定事实、和办案单位沟通提交法律意见,越有机会推动罪名调整到更轻的赌博罪,最终拿到更轻的处理结果。
问题2:如果家人在广州的赌场内仅负责看场维持秩序,会不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的核心人员?
答:不能一概而论,核心要看当事人实际参与的权限、获利模式,如果只是做不涉及核心经营的辅助性事务,仅领取固定报酬没有参与赌场利润分成,完全有空间辩护认定为从犯,甚至推动调整为更轻的赌博罪定罪。
问题3:广州本地涉赌案件判决后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抵扣刑期吗?
答:按照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辩护过程中可以提前结合预估的刑期核算抵扣情况,帮助当事人和家属提前预判最终的实际服刑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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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介绍: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广州、珠三角地区赌博类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办理多宗赌博类犯罪相关案件,熟悉线下实体赌场、线上跨境赌博类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庭审全流程辩护要点,擅长从罪名定性争议、言词证据细节、共同犯罪地位认定等核心维度切入辩护,为广州本地当事人争取合理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