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上坟祭祀引发山林失火案,律师辩护成功获不起诉决定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罗龚律师 在线
甘肃秦陇(文县)律...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罗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提炼当事人系过失犯罪、坦白认罪认罚、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等从轻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辩护意见。辩护观点被检察院采纳,最终成功争取相对不起诉,帮助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消除犯罪记录带来的不利影响。

案件详情

上坟祭祀引发山林失火案,律师辩护成功获不起诉决定

办案单位:某县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失火罪(审查起诉阶段)

案情经过

高X,1996 年出生,系某地农民,无犯罪前科。2025 年 3 月 24 日中午,高X前往宕昌县某村后山自家坟地开展上坟祭祀活动,祭祀过程中,燃烧的木香、纸张引燃地面枯草,火势快速蔓延。高X当场自行扑救,但未能扑灭火情,最终引发山林大面积火灾。 经司法鉴定,本次山林火情过火总面积 80.83 亩,包含疏林地 78.03 亩、旱地 2.8 亩。案发后,高X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续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高X涉嫌失火罪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期间,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当事人委托罗龚律师担任辩护人。辩护人全面查阅卷宗、核实案件事实,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本案中高X系过失犯罪,案发后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同时高X及其家属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弥补火灾造成的生态损害。

案件焦点

1.本案虽已达到失火罪的立案标准,但综合全案情节,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2.当事人主动扑火、坦白认罪、积极修复生态等从轻情节,能否适用相对不起诉。

辩护人提出辩护观点:当事人属于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第一时间尝试灭火,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事人及其亲属积极进行生态修复,有效弥补本案造成的生态损失,社会危害性较低,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条件,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裁判结果

某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辩护意见,认定高X实施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构成失火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结合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积极修复生态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高X不起诉。

法条要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提示: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律师办案小结

祭祀用火引发山林火灾,是春季高发的刑事案件。本案的核心突破点不在于否定犯罪成立,而是在认可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挖掘当事人全部从轻量刑情节,重点围绕生态修复、认罪坦白、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低等要点,向检察院争取相对不起诉。不起诉决定意味着本案不会留下刑事案底,对当事人个人、子女政审均不会产生刑事犯罪记录影响。也提醒广大群众,野外祭祀务必严控明火,防范失火刑事风险。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罗龚律师
罗龚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罗龚律师?
5.0分热情执业:7年
罗龚律师
16212201****3656 执业认证
  • 甘肃秦陇(文县)律师... 主任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 陇南市文县韩家坝广场
罗龚律师,现任职于甘肃秦陇(文县)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事务所主任,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多年一线执业实务经验,深耕基层法律...
  • 152-0939-160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