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1、代理方向:代理原告
2、案例专长:民间借贷纠纷;诉中调解结案;调解文书附加执行告知条款;自然人债务追索
3、律师价值:参与法院诉中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还款方案,调解文书载明逾期之后财产报告、限高失信等执行惩戒提示,强化对债务人约束。
4、判决结果:(民事调解书)
双方达成调解还款协议,调解书载明:逾期未履行,债务人应向法院报告财产,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消费行为;进入执行后,法院可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调解协议签字笔录完成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5、适配案件:
①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希望以调解书固定还款方案;
②希望调解文书附带执行风险提示,向债务人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③被告无一次性还款能力,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二)案情内容
【案件基础事实】
原告与被告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原告委托徐亮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之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展诉中调解。经各方协商,原、被告就案涉债务的还款安排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除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外,文书尾部增加执行风险提示条款,明确债务人逾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各类强制执行法律后果。
【原告诉讼主张】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在保障自身核心债权前提下,同意与被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
【案件核心难点】
难点1:调解协商过程中,需要向被告释X拒不履行调解书将面临的失信、限高、拘留等法律后果,督促其按期履约。
难点2:调解方案需要平衡双方诉求,同时保证调解文书具备完整可强制执行效力。
【证据组织与庭审重点】
代理律师整理借贷关系相关证据材料,在调解程序中出示证据,向被告释X开庭判决的法律后果,推动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方案,同时要求文书加入执行风险告知内容,对债务人形成法律震慑。
【法院裁判理由(调解司法审查)】
法院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同时附加执行通知提示条款,告知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各类法律责任。
【案件最终结果】
本案以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双方还款义务得以法律文书固化。若被告到期不履行,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将面临报告财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
【适配案件】
①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希望以调解书固定还款方案;
②希望调解文书附带执行风险提示,向债务人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③被告无一次性还款能力,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