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1、代理方向:接受原告夏X委托,代理离婚纠纷原告,本案属于第二次起诉离婚,推动调解离婚,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处理诉讼费承担。
2、案例专长:离婚纠纷、二次起诉离婚、诉讼调解,多名婚生子女抚养协商,无共同财产、债务的离婚调解谈判。
3、律师价值:代理经历过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梳理前次诉讼背景,在本次诉讼中开展调解工作;与被告进行沟通谈判,在双方无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前提下,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完整调解方案;确定两名子女由被告直接抚养,敲定原告每月向每个孩子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成年;将全部协商结果落实到法院民事调解书中,赋予强制执行力。
4、判决结果(调解结果):①原告夏X与被告朱XX自愿离婚;②两名婚生子由被告朱XX抚养,原告自2026年7月起每月向两名子女各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子女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130元,原告负担;调解笔录签字盖章之后调解协议生效。
5、适配案件:①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希望调解结案;②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争议仅集中于子女抚养费、抚养权;③双方希望快速解除婚姻,不愿意等待判决,愿意通过法院调解达成一致离婚方案;④两名或多名子女,协商全部交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离婚调解案件。
二)案情内容
【案件基础事实】原告夏X(女)和被告朱XX(男)恋爱同居,先后生育两名婚生男孩,之后于2016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曾经在2025年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判决不准双方离婚。本次为原告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共同债权、债务。
【原告诉讼主张】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两名婚生子交由被告抚养,原告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承担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理由为,在第一次离婚判决作出之后,夫妻感情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请求法院支持全部诉求。
【案件核心难点】第一,本案是第二次离婚诉讼,虽然判离概率较高,但仍然存在调解与判决两种路径,需要平衡当事人诉求,推动达成可履行调解方案;第二,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谈判,原告起诉主张抚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调解协商后抚养费标准提升,需要向当事人释X利弊;第三,双方无财产争议,案件核心仅集中人身关系解除以及子女抚养义务,需要把口头协商全部转化为法院正式调解条款,避免后续履行产生纠纷。
【证据组织与庭审重点】代理律师调取前一次离婚案件文书,梳理婚姻、生育、前次诉讼基础事实。庭审调解阶段重点工作:一是确认双方都具有离婚意愿,以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避免开庭判决带来的时间消耗;二是就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原告起诉诉求抚养费标准较低,经过谈判协商,双方最终协商确定每名孩子每月抚养费1000元;三是确认双方无共同财产、债务,不需要处理分割;四是落实案件受理费承担主体,将全部协商内容逐条写入调解协议,向当事人释X调解书法律效力,一经签字确认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裁判理由】法院主持调解,确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均出于自愿,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调解协议内容予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笔录签字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
【案件最终结果】1、原告夏X与被告朱XX自愿离婚;2、两名婚生子由被告朱XX抚养,原告夏X自2026年7月起,每月向两个孩子各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子女各自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130元,由原告夏X承担。该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具备同等强制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