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离婚抚养纠纷|两子女长期随男方及祖父母生活,代理男方成功争取抚养权、确定抚养费标准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徐亮律师 在线
四川辞鉴(宜宾)律...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707
    服务人数
  • 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代理被告方,梳理整理村委会、学校、幼儿园多份单位证明,提交被告收入证据、被告父母愿意协助抚养的书面材料;针对原告提出被告未尽抚养义务、恐吓原告的陈述进行事实抗辩;向法庭重点阐述两名子女长期跟随被告及祖父母生活、学习环境稳定,贸然变更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提交被告稳定高薪收入证据,辅助证明被告具备抚养能力,最终法院支持被告取得两名子女抚养权,确定合理抚养费金额。

案件详情

 

一)案情简介

1、代理方向:接受被告周X甲委托,代理离婚纠纷被告一方,抗辩原告诉讼理由,争取两名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合理抚养费标准,处理分居之后抚养费抗辩、诉讼费用承担等诉求。

2、案例专长:离婚纠纷、离婚子女抚养权争议、抚养费标准认定,处理分居状态下子女抚养、证据组织,应对女方主张男方未尽家庭义务、恐吓等事实抗辩。

3、律师价值:代理被告方,梳理整理村委会、学校、幼儿园多份单位证明,提交被告收入证据、被告父母愿意协助抚养的书面材料;针对原告提出被告未尽抚养义务、恐吓原告的陈述进行事实抗辩;向法庭重点阐述两名子女长期跟随被告及祖父母生活、学习环境稳定,贸然变更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提交被告稳定高薪收入证据,辅助证明被告具备抚养能力,最终法院支持被告取得两名子女抚养权,确定合理抚养费金额。

4、判决结果:①准予原告胡X与被告周X甲离婚;②两名婚生子由被告周X甲直接抚养,原告自判决生效当月每月月底向两名子女各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年满十八周岁;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130元,由原告承担。

5、适配案件:①夫妻分居后子女长期跟随一方及祖父母生活的离婚抚养权纠纷;②双方均争取多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离婚案件;③一方主张另一方存在恐吓、未尽家庭义务,无对应证据予以佐证的离婚诉讼;④需要提交单位证明、收入证明、基层组织证明,争取全部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

二)案情内容

【案件基础事实】原告胡X(女)与被告周X甲(男)自由恋爱相识,二人于2017年相识后同居生活。2018年、2019年先后生育两名婚生儿子,2020年3月17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

婚后二人感情逐步出现矛盾,自2023年起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分居之后两名子女持续跟随被告周X甲以及被告的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子女就学、日常照料、接送陪护均由被告及其父母完成。原告自2023年外出务工之后很少返回,极少参与孩子在校事务。被告就职于X新能源公司,有稳定工资收入;原告自述在外务工,每月收入五千余元。原告称不敢探望孩子系遭受被告恐吓,但没有提交对应证据予以佐证。基层村委会、就读小学、幼儿园均出具书面证明,证实子女长期在被告处稳定生活,日常照料由被告家庭完成,被告父母也出具书面材料,承诺愿意协助被告照料两名未成年人。

【原告诉讼主张】原告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婚前相识时间短,缺乏足够了解;被告长期在外务工,对家庭、子女教育不闻不问,未尽丈夫与父亲责任;双方长期争吵,自2023年分居,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被告方抗辩同时提出诉求: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请求两名子女全部由被告抚养,要求原告向每名子女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十八周岁;要求原告补付2023年1月至2026年3月的抚养费;本案诉讼费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

【案件核心难点】第一,原告主张被告对家庭、子女未尽责任,同时陈述因被告恐吓无法探望子女,该部分事实如果被法院采信,会对被告争取抚养权造成重大不利;第二,本案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司法实践中多名子女分别判归父母双方较为常见,全部争取两名子女抚养权存在难度;第三,分居期间,原告存在部分给孩子购置吃穿开销行为,需要区分该部分支出与法定抚养费义务,抗辩被告提出的补付分居阶段抚养费诉求;第四,需要向法庭充分论证,为何不改变现有子女生活学习环境,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证据组织与庭审重点】代理律师协助被告收集多组关键证据:第一,村委会两份证明,证实双方分居时间、两名子女长期由被告及祖父母照料;第二,小学、幼儿园出具证明,证实孩子在校期间全部事务由被告及祖父母对接,母亲极少参与;第三,被告就职单位收入证明、工资流水,证明被告月收入九千余元,抚养能力充足;第四,被告父母书面声明,愿意协助被告照顾两名孩子。

庭审当中重点:①针对原告所称被告恐吓事实,指出原告没有任何证据支撑,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②向法庭说明,两名孩子长期共同生活,分开抚养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③孩子已经适应当前就学、居住环境,改变环境会损害未成年人利益;④被告工作地点离家近,休息时间可以照料孩子,祖父母可以提供大量抚养协助,抚养条件优于原告;针对被告提出的补付分居抚养费诉求,该诉求最终未得到法院支持。

【法院裁判理由】法院认定双方分居缺少沟通,被告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许离婚。抚养权层面,原告自2023年外出务工之后极少探望,两个孩子长期跟随被告与祖父母生活,就读当地学校,贸然改变生活学习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被告收入稳定可观,距离居住地近,有更多照料时间,两名子女共同生活更加利于身心健康。原告主张被被告恐吓,没有证据予以证实,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对于被告主张的补付分居阶段抚养费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民诉法相关司法解释作出裁判。

【案件最终结果】1、准予原被告离婚;2、两个婚生子全部交由被告周X甲直接抚养,原告胡X每月月底向每名孩子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子女各自年满十八周岁;3、驳回原告胡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0元,由原告承担。义务人未按期给付金钱,需要承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当事人不服裁判,可以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徐亮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徐亮律师
5.0分服务:707人执业:8年
徐亮律师
15115201****5206 执业认证
  • 四川辞鉴(宜宾)律师... 合伙人
  •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理想城商务写字楼A座1914号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辞鉴(宜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律师行业综合支部书记,四川...
  • 185 0831 4151
  • lzsxyxuliang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