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1、代理方向:代理原告(张XX)
2、案例专长:婚姻家事离婚纠纷;中老年多年婚姻长期分居离婚;多子女家庭离婚纠纷;无重大财产争议离婚;诉中调解解除婚姻;老年人家事纠纷处理
3、律师价值:梳理数十年婚姻以及长达二十多年分居事实,促成诉中调解,和平解除老年夫妻婚姻关系。
4、判决结果:(民事调解书,文档截取开头部分,调解结果文档片段有限)
1、原告张XX与被告李XX自愿离婚;
2、本案案件受理费按调解约定处理。
调解笔录签字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5、适配案件:
①中老年夫妻,结婚数十年,性格不合长期分居;
②生育多名子女,子女均已经成年,无未成年子女抚养争议;
③夫妻双方无重大财产矛盾,希望调解和平离婚;
④分居时间非常长,起诉离婚,希望通过调解快速解除婚姻;
⑤老年人家事离婚,不想开庭公开家庭过往,优先调解结案。
二)案情内容
【案件基础事实】
原告张XX与被告李XX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同居生活,1989年12月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婚后一共生育四名子女,全部子女均早已成年独立生活。婚后二人因为性格差异,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关系持续恶化。自1999年起,原被告双方开始分居,截止起诉之时,分居已经二十余年,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原告张XX委托徐亮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没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议;案件核心事实就是长达二十多年分居。法院受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组织诉中调解。对于结婚数十年的老年婚姻,代理律师优先选择调解路径,减少老年当事人的诉讼对抗,和平解除婚姻关系。
【原告诉讼主张】
原告张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代理律师向当事人提示风险:虽然分居时间很长,但是如果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仍然存在不判离风险;调解可以直接实现离婚结果。
【案件核心难点】
难点1:案件属于年代久远的老年婚姻,同居在前、后补办登记,需要厘清婚姻关系起算,同时要证明自1999年开始长期分居的事实。
婚姻历史跨度大,很多早年证据材料灭失,分居二十多年的事实主要依靠当事人陈述、沟通记录佐证。
难点2:虽然没有未成年子女,但是结婚几十年,双方家庭、子女都存在情感牵绊,调解谈判需要兼顾老年人的心理感受。
家事案件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涉及家庭亲情,调解谈判需要兼顾情理。
难点3: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存在不准离婚风险,调解是一次性实现离婚的最优路径。
【证据组织与庭审重点】
代理律师整理全套证据:
第一,原被告身份信息、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双方婚姻关系。
第二,子女身份信息,证明全部子女均已成年,无抚养权纠纷。
第三,分居相关沟通记录,证明自1999年起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
本案为诉中调解。调解谈判重点:
1、向被告释X长期分居对应的离婚法律后果。
2、双方达成自愿离婚调解合意,无财产、子女争议。
3、核对调解文书,确认表述无误。
【法院裁判理由(调解司法审查)】
法院审查调解协议,确认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规定,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调解效力。
【案件最终结果】
叙州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原被告自愿离婚,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愿承担。针对长达数十年、分居二十余年的老年婚姻,通过诉中调解,和平解除婚姻,避免开庭带来的情感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