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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精准辩护,偷越国(边)境案当事人成功获缓刑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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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精准辩护,偷越国(边)境案当事人成功获缓刑从轻处罚

一、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

二、案情经过

当事人张X为前往俄罗斯务工,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虚构合法出入境事由,申办取得俄罗斯商务签证。2023年7月至2025年2月期间,张X持普通护照及商务签证,多次从黑河XX出入境,前往俄罗斯境外地区从事劳务工作。其假借商务活动名义出入境,实际从事务工行为,累计多次出入境,属于多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5年4月30日,张X前往某市公安机关办理护照相关业务时,被办案民警当场查获。后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进入刑事公诉程序。

公诉机关经审查认为,张X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假借商务签证出境务工,多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偷越国(边)境罪,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X千元。

本案审理阶段,黑龙江维正律师事务所于洪梅律师受海伦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张X的一审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于洪梅律师第一时间阅卷、核实案件全部证据,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制定精准、贴合案件实际的辩护方案,为当事人争取宽大处理。

三、案件焦点

结合本案事实与法律规定,核心争议及辩护焦点集中于两点:一是当事人张X的行为虽符合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二是综合全案情节,能否对当事人适用缓刑、大幅从宽处罚。

于洪梅律师精准锁定案件核心辩护要点:其一,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其二,当事人系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具备自首法定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其三,当事人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有限,人身危险性低,具备适用缓刑的基础条件,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对所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

四、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全面审查本案事实、证据及控辩双方意见,充分采纳了于洪梅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X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备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结合其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X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千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五、案件总结与办案感悟

本案是典型的偷越国(边)境类刑事案件,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假借商务签证出境务工,触犯刑事法律。此类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主观恶性不大,多为不懂法、心存侥幸导致涉案,具备极大的从宽处罚空间。

本案办理过程中,于洪梅律师始终秉持精准辩护、依法维权的执业理念,紧扣自首、认罪认罚两大核心法定从轻情节,结合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类案裁判规则,向法院充分阐述当事人的悔罪态度、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关键情节,成功说服审判机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帮助当事人获得缓刑从轻处罚结果,有效避免了当事人被判处实刑,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案也具有良好的普法意义。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我国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严格,出入境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如实申报出入境事由,严禁假借商务、旅游等虚假事由非法出境务工,切勿因法律意识淡薄触犯刑法,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律师作用

于洪梅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本案,快速完成阅卷、核实证据、会见当事人等工作,精准梳理案件细节,锁定**自首、认罪认罚**法定从轻情节,针对性制定辩护方案。庭审中充分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可适用缓刑的核心观点,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从轻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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