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代理原告,打赢10万元民间借贷官司
案例专长:民间借贷|无借条借贷关系认定、仅有转账凭证借贷纠纷、亲属熟人之间借贷维权
判决时间:2025年12月
法院: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原告代理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承担资金占用利息至实际清偿为止
一、案情内容
原被告双方存在亲属关联,原告向被告合计转账100000元(银行卡转账96000元、微信转账4000元),出于熟人亲属信任,双方没有出具书面借条。后续双方发生劳动工伤相关矛盾,原告向被告索要该笔款项,被告否认属于借款,辩称该笔转账属于原告的公司投资入股款,拿出一份合伙协议书,主张双方是投资合伙,不是民间借贷,拒绝归还10万元。
案涉合伙协议上“原告”签名并不是原告本人签署,系他人代签,被告也无法证明代签行为取得原告授权。赵静律师代理原告起诉,完整调取银行、微信转账凭证,整理微信聊天记录,提取多段通话录音。录音对话中被告本人多次亲口承认该10万元属于个人借款,并且和工资款项分开对账。
庭审过程中,针对被告“系投资款”的核心抗辩,律师重点指出合伙协议签名不真实,不能代表原告投资入股的真实意思;结合转账记录、事后微信聊天、录音中被告自行确认借款的内容,达到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因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借期内利息,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全部本金,并且从原告起诉主张权利之日起,按照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赵静律师
1.亲戚、朋友、熟人借钱,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欠条;
2.对方收到转账之后,翻脸不认账,把借款说成投资、合伙入股、货款等其他款项;
3.没有书面约定利息,想要主张起诉后的资金占用利息;
4.仅有聊天记录、录音等间接证据,需要组织证据起诉索要借款;
5.被告拿出来合伙协议、合同等书面材料,意图将借款混淆为投资,拒绝还钱。
三、赵静律师服务内容
1.对仅有转账、缺少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做诉讼风险评估;
2.梳理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流水,整理微信聊天、通话录音证据,指导当事人完善证据链;
3.起草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组织反驳对方投资、合伙抗辩的全套诉讼材料;
4.全程出庭代理,围绕借贷合意、款项性质举证质证,针对对方提交的虚假签字协议进行抗辩;
5.核算借款本金、资金占用利息,向法庭阐明法律意见;
6.拿到生效判决后提供强制执行法律方案。
四、律师价值
熟人亲属之间借贷,很多当事人碍于情面,不会签署借条欠条,一旦后续关系恶化,借款人会将收到的款项进行性质篡改,把借款狡辩成投资、合伙出资,以此逃避还款义务,这种案件举证难度很大。本案被告提交合伙协议书作为核心抗辩证据,主张10万元是入股投资款。律师在处理本案中,第一时间核查协议签名真实性,确认协议并非原告本人签署,同时被告无法证明代签取得授权,直接否定该合伙协议对原告的约束力。
在没有借条原件的情况下,案件胜诉关键就在于转账凭证加上事后确认借贷合意的间接证据。律师把多份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拆解,提取被告自行认可“借10万元”的原话,结合转账流水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达到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证明双方真实属于民间借贷,而非投资合伙。
针对利息部分,因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律师向法庭说明,原告正式起诉视为催告还款,从起诉立案之日应当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该意见被法院采纳。本案充分体现,民间借贷没有借条不等于无法胜诉,律师可以挖掘现有间接证据,击破对方混淆款项性质的抗辩,帮助当事人把钱款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