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起诉离婚遇阻碍,东台朱桂阳律师拆解公告缺席离婚案件,帮当事人挣脱名存实亡婚姻
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离婚纠纷案件。原告AX委托江苏华行律师事务所朱桂阳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为B某。原、被告2004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C某,案件起诉时女儿已经成年。婚后被告长期外出,疏于照料家庭与子女,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感情逐步恶化。原告在此案之前已经先后两次向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均判决不准予离婚。两次判不离之后,被告依旧没有主动联系原告及女儿,没有修复夫妻关系的行为,双方分居已达三四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万般无奈下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委托朱桂阳律师代理本案,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受理后,法院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被告B某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到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进行缺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朱桂阳律师陪同原告AX到庭参与全部庭审活动。
二、律师代理经过
原告系第三次起诉离婚,此前两次离婚诉讼均未获判离,案件存在现实难点:被告失联,只能公告送达,无法调解;被告缺席庭审,财产事实核查存在阻碍;需要充分举证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达到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法定条件。朱桂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梳理过往两次离婚诉讼文书、婚姻生育事实、双方长期分居、被告断联不修复婚姻的案件事实,固定夫妻感情破裂相关事实,明确诉讼方向,拟定诉讼请求,代为参与本案开庭审理,当庭陈述案件事实、提交案件相关材料,向法庭阐述双方婚姻现状、多次起诉离婚、被告消极对待婚姻、夫妻无和好可能性的代理意见,推动法庭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被告未到庭,夫妻名下车辆等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无法现场核对,律师同步向当事人释X司法风险,告知本案离婚可以先行处理,财产部分因被告缺席本案不予一并处理,后续可另行主张。
三、判决结果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苏X民初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1、准予原告AX与被告B某离婚;
2、案件受理费XX元、公告费X元由原告AX负担。
原告第三次起诉离婚,两次判决不准离婚后被告没有和好行动,消极应对婚姻,双方互不尽夫妻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判决离婚法定条件;因被告缺席庭审,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在本案中不予处理,当事人可另案主张。判决同时释X上诉权利,判决书生效之前双方不得另行结婚。
四、律师价值
1、针对多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疑难离婚案件,梳理案件事实,向法庭完整呈现婚姻破裂全部线索,帮助法院采信夫妻感情破裂关键事实,实现当事人离婚核心诉求。
2、面对被告失联公告、缺席审判的复杂情形,客观向当事人提示财产无法在本次一并处理的诉讼风险,不做虚假胜诉承诺,做好风险释X。
3、全程代理出庭,代为开展庭审工作,减轻当事人诉讼压力,把当事人现实婚姻困境转化为法庭能够采纳的法律事实,推动案件取得理想结果。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盐城东台市朱桂阳律师
1、已经起诉离婚一次或者两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续夫妻关系没有改善,准备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2、配偶长期失联、下落不明,无法协议离婚,需要走法院公告程序进行离婚诉讼;
3、夫妻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对方拒绝沟通、拒绝配合协议离婚,不存在调解和好可能性;
4、想要解除婚姻关系,但对方开庭拒不到庭,面临缺席审理,不清楚财产、子女相关诉求如何处理;
5、离婚案件当中,对方缺席导致夫妻共同房产、车辆、存款、债权债务暂时无法查清,需要区分哪些可以本案处理,哪些需要另案起诉;
6、离婚诉讼当中,对诉讼流程、公告流程、诉讼费、公告费承担、上诉规则不熟悉,需要律师全程代理一审离婚案件。
朱桂阳律师深耕婚姻家事离婚纠纷办案,针对多次起诉离婚、被告失联公告离婚、缺席审理离婚等复杂离婚案件,可以提供案情研判、证据梳理、诉讼文书起草、一审全程出庭代理、案件风险提示一站式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把现实婚姻矛盾转化法律上夫妻感情破裂事实,争取离婚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同时客观剖析财产处理限制,清晰告知当事人后续维权路径,全方位保障当事人婚姻家事合法权益。
六、案例总结
本起案件属于典型的第三次起诉离婚、被告失联公告缺席审理的家事离婚案件。当事人经历两次离婚败诉,婚姻关系长期处于僵持状态,想要解除婚姻关系难度较大。朱桂阳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立足案件客观证据与事实,不夸大案件结果,准确把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感情破裂裁判规则,在被告不到庭无法调解的不利条件下,充分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最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完成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核心诉求。同时对于被告缺席无法核实的财产部分,尊重法院裁判思路,告知当事人另案维权路径,兼顾案件结果与当事人长远财产权益。离婚纠纷当中,尤其多次起诉离婚、对方失联的疑难案件,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介入,能够理清诉讼思路,识别案件风险,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