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不到庭缺席离婚诉讼,东台市朱桂阳律师助力当事人实现离婚并争取子女抚养权
一、案件简介
本案案由为离婚纠纷。原告AX委托江苏华行律师事务所朱桂阳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为BX。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X年举办婚礼同居,生育女儿BX1、儿子BX2,20X年X月X日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夫妻感情逐步恶化,原告称被告存在赌博恶习,变卖婚后唯一住房用于还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原告曾于20XX年提起离婚诉讼,盐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不准予离婚。判决之后双方持续分居,夫妻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原告再次起诉,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女BX1随原告生活,婚生子BX2随被告生活,抚养费各自自行承担。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B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进行缺席审理。原告本人与朱桂阳律师到庭参加庭审。原告提交租房合同、房租转账记录证明分居事实;已满八周岁的女儿向法庭明确表达愿意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因被告缺席,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无法现场核查。
二、律师代理经过
本案难点:属于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不到庭缺席审理;需要举证证明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满一年;涉及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处理,需要尊重年满八周岁子女真实意愿;被告不到庭,财产债务部分无法一并处理,需要向当事人做好风险释X。
朱桂阳律师接受委托后,调取前次离婚判决书,收集房屋租赁合同、房租转账凭证,固定分居证据;梳理子女出生信息,向法庭提交意见,请求法庭单独征询已满八周岁女儿的真实意愿;庭审当中陈述婚姻经过、矛盾起因、分居现状,论证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向当事人释X:因被告缺席,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本案暂不处理,后续可另案主张。
三、判决结果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XX)苏X民初X号民事判决书:
1、准予原告AX与被告BX离婚;
2、婚生女孩BX1随原告AX共同生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负担;婚生男孩BX2随被告BX共同生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双方互相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3、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因被告缺席无法查清,本案不予处理;
4、案件受理费12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AX负担。
裁判要点:法院认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符合民法典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尊重年满八周岁女儿个人意愿,结合两名子女实际居住照料现状,作出子女分别抚养的处理。
四、律师价值
1、精准把握民法典新规,收集分居租房转账证据,推动法院认定“判不离后分居满一年”,实现第二次起诉即判决离婚。
2、针对缺席离婚案件,引导法庭征询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结合子女实际照料现状,争取到对当事人有利的抚养权处理结果。
3、客观提示当事人诉讼风险,明确告知被告缺席情形下财产债务无法在本案处理,做好后续另案维权指引。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江苏盐城东台市朱桂阳律师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持续分居,准备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
2、对方失联、拒收传票,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将进行缺席审理;
3、离婚案件涉及多名未成年子女,子女已满八周岁,需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争取抚养权;
4、配偶存在赌博等恶习,变卖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收集证据向法庭说明婚姻破裂事实;
5、被告缺席开庭,夫妻共同房产、存款、债务无法当庭核实,需要区分本案处理与另案起诉范围;
6、离婚诉讼当中对分居证据收集、子女抚养权、探望权规则不熟悉,需要律师全程代理一审家事案件。
东台朱桂阳律师深耕婚姻家事离婚纠纷办案,针对二次起诉离婚、被告缺席公告/缺席开庭、多名子女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提供案情研判、分居证据梳理、诉讼文书起草、一审出庭代理、案件风险释X一站式法律服务。充分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裁判规则,帮助当事人争取离婚诉求以及有利的子女抚养安排,同时厘清财产债务处理边界,全方位保障当事人婚姻家事合法权益。
六、案例总结
本案属于典型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缺席审理的家事案件。当事人第一次离婚诉讼败诉,双方持续分居,被告拒不出庭应诉,增加离婚以及抚养权争取难度。朱桂阳律师代理后,重点收集租房、转账分居证据,用好民法典“判不离后分居满一年应当判离”法律规定,同时推动法庭听取已满八周岁子女的真实想法,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且按照子女实际生活状态判决两名子女分别由原被告各自抚养。在被告缺席的离婚案件当中,财产债务往往无法一并处理,专业律师不仅争取本次离婚与抚养权结果,更要做好风险告知,规划后续财产维权路径,避免当事人权益遭受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