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本案被告人甲醉酒驾驶小型汽车在路上行驶,执勤交警现场将其查获。呼气酒精检测结果 144.2mg/100ml,血液乙醇鉴定浓度达 162.04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由被告方被告人甲委托彭旭强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该案属于常见醉驾类刑事犯罪,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人自愿认罪,辩护焦点集中于主观恶性、悔罪表现、初犯情节,争取从轻处罚以及适用缓刑。本案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律师代理经过
彭旭强律师接受被告人甲委托,查阅卷宗材料,核对查获经过、酒精呼气记录、血样提取、法医乙醇鉴定意见等全部证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庭审共同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本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本案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危害后果,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充分向法庭呈交全部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事实。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甲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采纳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如实供述、具有悔罪表现的从轻处罚意见;综合全案案情,未采纳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甲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 元。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律师价值
1. 证据核查:核对醉驾案件核心鉴定、取证流程证据,确认案件定罪证据的合法性;
2. 量刑情节梳理:提炼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无实际损害后果等全部酌定从轻情节提交法庭,促使法院作出从轻处罚;
3. 完整履职:全面发表辩护意见,穷尽从轻量刑及缓刑辩护路径,充分保障被告人庭审质证、辩论等刑事诉讼权利;
4. 风险告知:向当事人释X危险驾驶案件量刑司法尺度,如实告知缓刑并不必然能够获得支持,即便最终未适用缓刑,仍然实现从轻量刑效果。
适用场景和服务指引
1. 适用场景一:危险驾驶(醉驾)刑事案件一审辩护,血液酒精含量较高,未发生事故或已造成事故,需要律师审核取证、鉴定程序,争取从轻量刑。
2. 适用场景二: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罪刑事案件,需要辩护律师挖掘初犯、悔罪等酌定从轻情节,争取拘役短刑期、罚金降低或缓刑。
3. 适用场景三:当事人对一审结果不服,后续考虑上诉,一审阶段律师固定全部案件事实、证据,为二审程序打下基础。
4. 服务指引:醉驾被查获后应当尽早委托刑事律师介入;律师会重点审查血样提取、送检、酒精鉴定等关键程序是否合法;梳理全部从轻量刑情节,依法提出从轻、缓刑辩护;醉驾案件是否宣告缓刑,由法院结合血液酒精含量、驾驶路段、有无事故等综合评判;辩护意见不代表一定能够实现缓刑结果。
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醉驾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虽未争取到缓刑,但依然体现轻罪案件刑事辩护的实际价值。彭旭强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在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没有简化辩护工作,仔细核对醉驾案件关键取证与鉴定证据,把主观恶性小、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等从轻理由完整提交法庭,法庭采纳认罪悔罪的从轻情节,对被告人作出从轻判处。刑事案件辩护的目标不局限于缓刑,在法律框架内争取较短刑期、较低罚金,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同样是辩护工作的重要价值。一审的证据梳理和辩护工作,也为后续二审程序做好事实基础铺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