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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境外恶势力XX裸聊敲诈勒索,认定从犯、自首获得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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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涉案金额达到十年以上量刑档次,属于跨境恶势力集团犯罪。辩护中成功争取认定从犯、自首,结合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实现大幅度减轻处罚,跳出重刑区间,在重罪案件下取得理想罪轻结果。

案件详情

判决法院: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5年10月27日

代理一方:本案被告人

辩护人:毛浪律师

 

案件详情

本案系跨境恶势力犯罪XX裸聊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境外“金X猫”犯罪XX以高薪为诱饵,诱骗国内公民偷渡至缅甸,搭建犯罪窝点,形成组织严密、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XX。XX成员通过社交软件物色男性被害人,以裸聊为手段录制不雅视频,窃取被害人手机通讯录,以向亲友散播视频相要挟,实施网络敲诈勒索。

我的当事人被诱骗偷渡至缅甸后加入该恶势力XX,作为底层组员参与裸聊敲诈犯罪,一共参与9起敲诈勒索事实,涉案敲诈总金额351676元,非法获利25198.845元。当事人在境外期间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家属支付钱款后方得以脱身回国。回国后,当事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且全额退出自身全部违法所得。

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认定本案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属于恶势力犯罪XX成员。案件卷宗材料庞大,包含大量电子聊天记录、报单群数据、被害人陈述、同案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给出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本案的不利因素在于当事人属于恶势力XX参与者,涉案金额达到特别严重的量刑档次,案件量刑基数较高;有利情节为当事人具备自首、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初犯等情节。同案另外两名被告人参与犯罪起数更多、涉案金额更大,被分别判处七年、四年九个月有期徒刑。

 

我方诉讼请求

1、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主要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2、当事人系被诱骗出境加入犯罪XX,在整个恶势力犯罪XX内部仅为底层普通组员,仅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3、当事人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已经全额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庭充分采纳各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

4、当事人在境外人身受到一定约束,本身也是跨境诈骗招工的受害者,请求法院综合全案背景,结合参与时间短、获利数额有限的情节,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系恶势力犯罪XX成员,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完全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属于共同犯罪从犯,同时认定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全部从宽量刑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虽因涉恶势力XX犯罪,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但量刑采纳公诉机关建议。

判决: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已经退出的违法所得用于退赔被害人损失,与同案人员按照参与金额共同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典型跨境裸聊敲诈的恶势力XX犯罪,涉案金额达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定量刑起点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辩护压力极大。

接受委托之后,我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其出境、参与犯罪、脱身回国以及主动投案的完整经过,指导当事人做好认罪认罚程序,完成全部违法所得退缴工作。全面阅卷梳理全案卷宗,区分恶势力XX内部层级地位:当事人仅为底层组员,不参与组织策划,不管理其他人员,没有掌握资金,仅执行引流、物色被害人等基础工作。庭审中重点论证当事人从犯地位、自首、初犯、全额退赃,同时如实陈述其被诱骗出境、境外人身受约束的客观背景。

本案辩护难点在于争取认定从犯实现量刑降档,该案如果不能认定从犯,当事人量刑将在十年以上。法院最终采纳从犯、自首的辩护观点,直接对当事人减轻处罚,跳出十年以上量刑区间,最终判处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虽然因属于恶势力XX成员,未能争取缓刑,但在本案重罪前提下,实现大幅度降档量刑,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本案也警示,不要轻信境外高薪招工,一旦误入境外犯罪窝点,即便自身遭受胁迫,参与犯罪行为依然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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