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纠纷,劳资纠纷协商无果,律师介入调解为劳动者争取5万元经济补偿金

  • 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毛浪律师 在线
北京市盈科(盐城)... 副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精准梳理劳动关系完整证据,依法核算法定经济补偿标准,庭审磋商强势维权。成功为劳动者争取5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偿,清晰划分社保权责、杜绝后续纠纷,零诉讼成本高效化解劳资矛盾,全面落地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2026年6月

代理方:原告

案件详情

本案为典型的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纠纷,是企业用工纠纷中高发的劳资矛盾案件,核心争议为劳动关系解除后的经济补偿认定、社保责任划分、劳资纠纷一次性了结问题。我方当事人为资深务工人员,长期在涉案服饰企业任职,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法劳动关系,日常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履职,完全履行劳动者义务,依法享有劳动保障、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

后续双方因劳动关系存续、用工管理、薪资待遇等问题产生分歧,劳资矛盾逐步激化,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社保补缴等多项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单方否认劳动者部分补偿权益,拒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多次私下协商均无果,劳资对立矛盾突出,当事人合法劳动权益长期无法得到保障。

为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权益,妥善化解劳资纠纷,当事人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法组织开庭审理及调解工作。当事人委托毛浪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及调解事宜。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梳理当事人入职年限、在岗工作记录、劳动关系存续证明、薪资标准、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精准核算法定经济补偿金金额,明确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清晰锁定企业用工争议中的过错与责任,为庭审维权、调解磋商筑牢事实与法律基础。

结合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优先、化解矛盾、减少诉累”的审理原则,我确立“快速结案、足额补偿、权责清晰、杜绝后患”的办案思路。一方面坚决守住当事人经济补偿的核心利益底线,确保补偿金额足额落地;另一方面细化社保、后续争议处置条款,彻底规避后续次生劳资纠纷,全方位保障劳动者长期合法权益。

我方诉讼请求

2.判令涉案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对应的经济补偿金;

3.依法妥善处置双方存续的劳动关系相关全部争议;

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企业承担。

案件结果

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合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劳资纠纷圆满办结:

2.被告服饰企业于约定时限内,一次性向原告劳动者支付5万元经济补偿金,付款方式稳妥高效;

3.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余全部诉讼请求,双方达成和解;

4.明确社保补缴权责:若当事人后续需要补缴社会保险,全部补缴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权责划分清晰无争议;

5.款项全部付清后,双方案涉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无任何后续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纠葛;

2.本案案件受理费依法免收,当事人零成本完成维权;

3.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彻底保障当事人款项落地。

案件总结

劳动经济补偿金纠纷中,用人单位常利用用工优势地位,对补偿标准、补偿条件进行单方曲解,随意克扣、拒付劳动者法定经济补偿,多数劳动者因不懂劳动法规定、不会核算补偿金额、缺乏维权经验,往往被迫接受不合理的低价补偿,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同时此类纠纷极易伴随社保争议、后续追责争议,若处置条款不清晰,极易引发二次诉讼。

本案办理过程中,我依托完整的劳动关系证据链,精准核算法定补偿标准,清晰界定企业法定赔付责任,在庭审中掌握绝对主动权,彻底反驳企业不合理抗辩,为当事人争取足额补偿奠定基础。在调解磋商阶段,我优先保障当事人核心经济利益,成功争取企业一次性支付5万元补偿金,实现全款快速到账,杜绝分期履约风险。

同时,我重点细化社保补缴权责划分,提前规避后续社保争议,通过协议条款一次性闭环全部劳资矛盾,彻底杜绝后续次生纠纷。本案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省去二审上诉、强制执行等漫长流程,同时为当事人争取诉讼费免收,以最低维权成本、最短时间实现权益落地,既柔性化解劳资对立矛盾,又刚性守护劳动者法定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毛浪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毛浪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99
毛浪律师
13209202****6072 执业认证
  • 北京市盈科(盐城)律... 副主任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盐城市大数据产业园A-16幢
  • 173 5156 9115
保存到相册